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监理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中标通知书
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填报单位 乔泰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 (略) 建设地点 (略) 皇姑区泰山路12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兴博文化 (略) 贾峰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ZRJL* 44000.*元 395 合格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90.61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兴博文化 (略) 河北中原 (略) 河南东方 (略)
项目负责人 贾峰 刘福贵 郑飞
注册资格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证书编号 ZRJL* ZRJL* ZRJL*
投标报价 44000.*元 43000.*元 44500.*元
工程工期 395 395 395
质量要求 合格 达到验收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评审得分 90.61 58.48 52.77
企业业绩
1.铁岭慈清寺修缮工程项目监理
2.哈尔滨文庙-名宦祠、乡贤祠修缮工程监理
3.佑顺寺西南矩尺环房、东北矩尺环房修缮工程
1.普宁寺石质文物科技保护修缮项目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兴博文化 (略) 河北中原 (略) 河南东方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王婷 签于 2024/04/22 09:01:54
王婷 签于 2024/04/22 09:01:33
中标通知书
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清昭陵神功圣德碑亭屋面和方城西墙北段墙体修缮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 (略) 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填报单位 乔泰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 (略) 建设地点 (略) 皇姑区泰山路12号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辽宁兴博文化 (略) 贾峰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ZRJL* 44000.*元 395 合格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90.61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辽宁兴博文化 (略) 河北中原 (略) 河南东方 (略)
项目负责人 贾峰 刘福贵 郑飞
注册资格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监理师
证书编号 ZRJL* ZRJL* ZRJL*
投标报价 44000.*元 43000.*元 44500.*元
工程工期 395 395 395
质量要求 合格 达到验收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文物保护工程监理*级
评审得分 90.61 58.48 52.77
企业业绩
1.铁岭慈清寺修缮工程项目监理
2.哈尔滨文庙-名宦祠、乡贤祠修缮工程监理
3.佑顺寺西南矩尺环房、东北矩尺环房修缮工程
1.普宁寺石质文物科技保护修缮项目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辽宁兴博文化 (略) 河北中原 (略) 河南东方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王婷 签于 2024/04/22 09:01:54
王婷 签于 2024/04/22 09:01:33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