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023年9月-2024年3月实物配租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选房工作通告
杭州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023年9月-2024年3月实物配租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选房工作通告
(略) 区2023年9月-202 (略)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共170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经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号:[2024]浙杭证民字第*号),通过电脑摇号已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房源。现将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名单和相应的选房顺序号、选房房源(清单详见附件1、2)、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布。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226套,房源分布、户型、套数、预计入住时间等基本信息见下表。
类型/小区 | 1、2人 户配租房源 | 3人及以上 户配租房源 | 城区 | 预计入住时间 | ||
户型 | 套数 | 户型 | 套数 | |||
浦乐新苑 | 成 套 一 居 室 | 10 | 成 套 二 居 室 | 滨江区 | 2024年5月 | |
朝晖六区 | 1 | 拱墅区 | ||||
景致公寓 | 10 | 拱墅区 | ||||
康晓人家 | 10 | 拱墅区 | ||||
萍水人家 | 11 | 1 | 西湖区 | |||
秋麓茗庭 | 30 | 5 | 拱墅区 | |||
田园夏意苑 | 5 | 拱墅区 | ||||
景冉佳园 | 6 | 钱塘区 | ||||
北城铭苑 | 3 | 上城区 | ||||
久睦苑 | 14 | 上城区 | ||||
普德人家 | 17 | 上城区 | ||||
天聚府 | 11 | 9 | 拱墅区 | |||
长睦华天苑 | 7 | 上城区 | ||||
都市阳光和苑 | 4 | 西湖区 | ||||
都市阳光华苑 | 5 | 西湖区 | ||||
都市阳光嘉苑 | 5 | 西湖区 | ||||
都市阳光乐苑 | 5 | 西湖区 | ||||
墩莳家园 | 4 | 西湖区 | ||||
蒋村西溪人家 | 1 | 10 | 西湖区 | |||
田园秋韵苑 | 1 | 3 | 拱墅区 | |||
北城枫景园 | 3 | 上城区 | ||||
*桥联合新苑 | 6 | 7 | 上城区 | |||
景运人家 | 3 | 5 | 上城区 | |||
祥宁人家 | 4 | 上城区 | ||||
河畔水境人家 | 8 | 西湖区 | ||||
田园春晓苑 | 2 | 拱墅区 | ||||
合计 | 176 | 50 |
二、选房安排
4月30日(周二)上午9:00 -11:30,2023年9-12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95号-287号。
4月30日(周二)上午11:30 -12:00,2023年9-12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288号-301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2:00-3:30,2024年1-3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号-55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3:30-4:00,2024年1-3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56号-63号。
三、选房地点
(略) 上 (略) 2-12号( (略) 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楼。就近公交站为:井亭桥、官巷口、湖滨;就近地铁站为:地铁一号线龙翔桥站。
四、网上看房
为便于选房家庭了解房源情况,“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住房保障”-“网上看房”专栏, (略) 查看。
五、选房规则
1.选房者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选房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请选房者在规定时间段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限1人。
3.选房者须校验身份信息和保障资格有效期,持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本次通告的家庭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选房者以选房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者应在选房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
7.连续报喊申请人姓名三次,选房者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期选房号末尾。
8.选房者选定房源,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并经签字确认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9.选房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凭《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身份证原件等到指定地点办理配租入住手续,并在退还多领的货币补贴后签订租赁合同;未退还者不得签订租赁合同。
10.选房家庭应按时办理保障资格年审验证,逾期未办理年审或经年审后不再符合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11.本次列入实物配租的家庭未参加选房,或参加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实物配租,转为货币补贴保障;如今后仍需实物配租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后的时间进行轮候。
本期选房家庭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附件:1.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
2.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物配租房源清单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略) 区2023年9月-202 (略)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共170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经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号:[2024]浙杭证民字第*号),通过电脑摇号已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房源。现将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名单和相应的选房顺序号、选房房源(清单详见附件1、2)、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布。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226套,房源分布、户型、套数、预计入住时间等基本信息见下表。
类型/小区 | 1、2人 户配租房源 | 3人及以上 户配租房源 | 城区 | 预计入住时间 | ||
户型 | 套数 | 户型 | 套数 | |||
浦乐新苑 | 成 套 一 居 室 | 10 | 成 套 二 居 室 | 滨江区 | 2024年5月 | |
朝晖六区 | 1 | 拱墅区 | ||||
景致公寓 | 10 | 拱墅区 | ||||
康晓人家 | 10 | 拱墅区 | ||||
萍水人家 | 11 | 1 | 西湖区 | |||
秋麓茗庭 | 30 | 5 | 拱墅区 | |||
田园夏意苑 | 5 | 拱墅区 | ||||
景冉佳园 | 6 | 钱塘区 | ||||
北城铭苑 | 3 | 上城区 | ||||
久睦苑 | 14 | 上城区 | ||||
普德人家 | 17 | 上城区 | ||||
天聚府 | 11 | 9 | 拱墅区 | |||
长睦华天苑 | 7 | 上城区 | ||||
都市阳光和苑 | 4 | 西湖区 | ||||
都市阳光华苑 | 5 | 西湖区 | ||||
都市阳光嘉苑 | 5 | 西湖区 | ||||
都市阳光乐苑 | 5 | 西湖区 | ||||
墩莳家园 | 4 | 西湖区 | ||||
蒋村西溪人家 | 1 | 10 | 西湖区 | |||
田园秋韵苑 | 1 | 3 | 拱墅区 | |||
北城枫景园 | 3 | 上城区 | ||||
*桥联合新苑 | 6 | 7 | 上城区 | |||
景运人家 | 3 | 5 | 上城区 | |||
祥宁人家 | 4 | 上城区 | ||||
河畔水境人家 | 8 | 西湖区 | ||||
田园春晓苑 | 2 | 拱墅区 | ||||
合计 | 176 | 50 |
二、选房安排
4月30日(周二)上午9:00 -11:30,2023年9-12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95号-287号。
4月30日(周二)上午11:30 -12:00,2023年9-12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288号-301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2:00-3:30,2024年1-3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号-55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3:30-4:00,2024年1-3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56号-63号。
三、选房地点
(略) 上 (略) 2-12号( (略) 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楼。就近公交站为:井亭桥、官巷口、湖滨;就近地铁站为:地铁一号线龙翔桥站。
四、网上看房
为便于选房家庭了解房源情况,“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住房保障”-“网上看房”专栏, (略) 查看。
五、选房规则
1.选房者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选房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请选房者在规定时间段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限1人。
3.选房者须校验身份信息和保障资格有效期,持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本次通告的家庭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选房者以选房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者应在选房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
7.连续报喊申请人姓名三次,选房者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期选房号末尾。
8.选房者选定房源,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并经签字确认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9.选房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凭《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身份证原件等到指定地点办理配租入住手续,并在退还多领的货币补贴后签订租赁合同;未退还者不得签订租赁合同。
10.选房家庭应按时办理保障资格年审验证,逾期未办理年审或经年审后不再符合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11.本次列入实物配租的家庭未参加选房,或参加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实物配租,转为货币补贴保障;如今后仍需实物配租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后的时间进行轮候。
本期选房家庭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附件:1.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
2.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物配租房源清单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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