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023年9月-2024年3月实物配租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选房工作通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杭州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2023年9月-2024年3月实物配租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及选房工作通告

(略) 区2023年9月-202 (略)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共170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经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号:[2024]浙杭证民字第*号),通过电脑摇号已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房源。现将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名单和相应的选房顺序号、选房房源(清单详见附件1、2)、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布。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226套,房源分布、户型、套数、预计入住时间等基本信息见下表。

类型/小区

1、2人

户配租房源

3人及以上

户配租房源

城区 预计入住时间
户型 套数 户型 套数
浦乐新苑




10





滨江区 2024年5月
朝晖六区 1
拱墅区
景致公寓 10
拱墅区
康晓人家 10
拱墅区
萍水人家 11 1 西湖区
秋麓茗庭 30 5 拱墅区
田园夏意苑 5
拱墅区
景冉佳园 6
钱塘区
北城铭苑 3
上城区
久睦苑 14
上城区
普德人家 17
上城区
天聚府 11 9 拱墅区
长睦华天苑 7
上城区
都市阳光和苑 4
西湖区
都市阳光华苑 5
西湖区
都市阳光嘉苑 5
西湖区
都市阳光乐苑 5
西湖区
墩莳家园 4
西湖区
蒋村西溪人家 1 10 西湖区
田园秋韵苑 1 3 拱墅区
北城枫景园 3
上城区
*桥联合新苑 6 7 上城区
景运人家 3 5 上城区
祥宁人家 4
上城区
河畔水境人家
8 西湖区
田园春晓苑
2 拱墅区
合计 176 50
注: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 (略)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及《 (略) 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可按规定享受廉租住房租金减免;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月·平方米执行。

二、选房安排

4月30日(周二)上午9:00 -11:30,2023年9-12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95号-287号。

4月30日(周二)上午11:30 -12:00,2023年9-12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288号-301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2:00-3:30,2024年1-3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号-55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3:30-4:00,2024年1-3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56号-63号。

三、选房地点

(略) 上 (略) 2-12号( (略) 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楼。就近公交站为:井亭桥、官巷口、湖滨;就近地铁站为:地铁一号线龙翔桥站。

四、网上看房

为便于选房家庭了解房源情况,“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住房保障”-“网上看房”专栏, (略) 查看。

五、选房规则

1.选房者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选房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请选房者在规定时间段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限1人。

3.选房者须校验身份信息和保障资格有效期,持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本次通告的家庭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选房者以选房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者应在选房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

7.连续报喊申请人姓名三次,选房者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期选房号末尾。

8.选房者选定房源,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并经签字确认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9.选房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凭《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身份证原件等到指定地点办理配租入住手续,并在退还多领的货币补贴后签订租赁合同;未退还者不得签订租赁合同。

10.选房家庭应按时办理保障资格年审验证,逾期未办理年审或经年审后不再符合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11.本次列入实物配租的家庭未参加选房,或参加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实物配租,转为货币补贴保障;如今后仍需实物配租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后的时间进行轮候。

本期选房家庭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附件:1.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

2.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物配租房源清单

3.授权委托书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略) 区2023年9月-202 (略)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共170户实物配租保障家庭,经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号:[2024]浙杭证民字第*号),通过电脑摇号已产生选房顺序号和选房房源。现将实物配租保障家庭名单和相应的选房顺序号、选房房源(清单详见附件1、2)、选房时间地点、选房规则等事项予以公布。

一、房源情况

本次推出配租房源共226套,房源分布、户型、套数、预计入住时间等基本信息见下表。

类型/小区

1、2人

户配租房源

3人及以上

户配租房源

城区 预计入住时间
户型 套数 户型 套数
浦乐新苑




10





滨江区 2024年5月
朝晖六区 1
拱墅区
景致公寓 10
拱墅区
康晓人家 10
拱墅区
萍水人家 11 1 西湖区
秋麓茗庭 30 5 拱墅区
田园夏意苑 5
拱墅区
景冉佳园 6
钱塘区
北城铭苑 3
上城区
久睦苑 14
上城区
普德人家 17
上城区
天聚府 11 9 拱墅区
长睦华天苑 7
上城区
都市阳光和苑 4
西湖区
都市阳光华苑 5
西湖区
都市阳光嘉苑 5
西湖区
都市阳光乐苑 5
西湖区
墩莳家园 4
西湖区
蒋村西溪人家 1 10 西湖区
田园秋韵苑 1 3 拱墅区
北城枫景园 3
上城区
*桥联合新苑 6 7 上城区
景运人家 3 5 上城区
祥宁人家 4
上城区
河畔水境人家
8 西湖区
田园春晓苑
2 拱墅区
合计 176 50
注:廉租住房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 (略)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 (略)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及《 (略) 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的可按规定享受廉租住房租金减免;建筑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部分,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月·平方米执行。

二、选房安排

4月30日(周二)上午9:00 -11:30,2023年9-12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95号-287号。

4月30日(周二)上午11:30 -12:00,2023年9-12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288号-301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2:00-3:30,2024年1-3月1人户、2人户选房顺序号1号-55号。

4月30日(周二)下午3:30-4:00,2024年1-3月3人及以上户选房顺序号56号-63号。

三、选房地点

(略) 上 (略) 2-12号( (略) 工人文化宫)综合楼二楼。就近公交站为:井亭桥、官巷口、湖滨;就近地铁站为:地铁一号线龙翔桥站。

四、网上看房

为便于选房家庭了解房源情况,“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已开通“住房保障”-“网上看房”专栏, (略) 查看。

五、选房规则

1.选房者应遵守现场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严禁在场内吸烟、喧哗,保持良好的环境,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选房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请选房者在规定时间段提前20分钟到达现场,参加选房者每户限1人。

3.选房者须校验身份信息和保障资格有效期,持身份证件原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参加选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均无法亲自到场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选房,但必须出具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本次通告的家庭名单中,如有举报的,在本次规定选房时间前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可按本通告规定参加本次选房;若在规定选房时间内不能提供符合保障条件的有效证明,暂缓参加公开选房,其保障资格重新审核。

6.选房者以选房顺序号为序,依次进行选房。选房开始后,由主持人按选房顺序号叫号上台选房,选房者应在选房应答起3分钟内选定房源。

7.连续报喊申请人姓名三次,选房者未到场的或不作应答的,视作迟到,其选房顺序号轮至本期选房号末尾。

8.选房者选定房源,由现场工作人员开具《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并经签字确认后,选房者不得再作修改。

9.选房家庭应在规定时间内凭《 (略) 区廉租住房选房确认单》、身份证原件等到指定地点办理配租入住手续,并在退还多领的货币补贴后签订租赁合同;未退还者不得签订租赁合同。

10.选房家庭应按时办理保障资格年审验证,逾期未办理年审或经年审后不再符合实物配租准入条件的,不得办理入住手续。

11.本次列入实物配租的家庭未参加选房,或参加选房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配租手续的,视作放弃所选房源及放弃实物配租,转为货币补贴保障;如今后仍需实物配租的,须按规定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后的时间进行轮候。

本期选房家庭的选房资格接受社会公开监督,举报及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附件:1.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顺序号摇号结果

2.2023年9月-2024年3月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物配租房源清单

3.授权委托书

(略) 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

    
查看详情》

招标
代理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已关注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