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桃县北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候选人公示
松桃县北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的松桃县北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E*Q*已于 2024年04月19日 10时00分 在 (略) (略) 松桃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松桃苗族自治县 (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92.50 |
投标报价:以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中项目总投资为依据下浮 3% |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38年) |
项目负责人:甘朝聪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松桃 (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86.12 |
投标报价:以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中项目总投资为依据下浮 3% |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38年) |
项目负责人:侯启明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松桃鸿途 (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85.28 |
投标报价:以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中项目总投资为依据下浮 3% |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38年) |
项目负责人:杨蕾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电话:*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 (略) 、联系电话:*)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务局的松桃县北部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建设项目特许经营权 E*Q*已于 2024年04月19日 10时00分 在 (略) (略) 松桃分中心开标评标,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评标报告,现公示下列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松桃苗族自治县 (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92.50 |
投标报价:以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中项目总投资为依据下浮 3% |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38年) |
项目负责人:甘朝聪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二中标候选人:松桃 (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86.12 |
投标报价:以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中项目总投资为依据下浮 3% |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38年) |
项目负责人:侯启明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贵州松桃鸿途 (略) |
中标候选人资质:/ |
评审得分:85.28 |
投标报价:以特许经营权实施方案中项目总投资为依据下浮 3% |
质量:满足国家现行的相关标准要求。 |
工期(交货期):40年(其中建设期2年,经营期38年) |
项目负责人:杨蕾 |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
注册证书名称及编号:/ |
企业业绩:/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4年04月22日 至 2024年04月25日。在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
招标人: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电话:* |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自公示之日起,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名称:松桃苗族自治县水利水电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 (略) 、联系电话:*)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
(4)相关请求及主张; |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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