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晋安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15:3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钱红、董旭、李凉(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文佳、游秀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05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晋安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 (略) 1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凉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文佳、游秀敏 0591-*-805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仓山区盖 (略) 760号7号厂房三层A3-019点
中标(成交)金额:2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略) | 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红、董旭、李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的金额收取。收费费率标准:{*元(含)以下的按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福建省 (略)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各供应商均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晋安分局
地址: (略) 晋安 (略) 136号
联系方式:李凉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张文佳、游秀敏 0591-*-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
电 话: 0591-*-80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图书档案设备/其他图书档案设备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晋安分局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22日 15:30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钱红、董旭、李凉(采购人代表) | ||
总成交金额 | ¥21.*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文佳、游秀敏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05 | ||
采购单位 | (略) 公安局晋安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晋安 (略) 13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凉 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文佳、游秀敏 0591-*-805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仓山区盖 (略) 760号7号厂房三层A3-019点
中标(成交)金额:21.*(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略) | 新店派出所整体提升改造工程档案室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钱红、董旭、李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出的金额收取。收费费率标准:{*元(含)以下的按1.5%}。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支付至以下账户:开户名:福建省 (略) 账 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经评审,各供应商均符合谈判文件的规定,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公安局晋安分局
地址: (略) 晋安 (略) 136号
联系方式:李凉 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 (略)
地 址: (略) 鼓 (略) 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张文佳、游秀敏 0591-*-8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佳、游秀敏
电 话: 059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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