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铁路物流中心2024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北京局集团公司天津铁路物流中心2024年铁路货物装卸业务外包招标二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略) 物流中心20 (略) 货物装卸业务外包招标(二次)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略) 物流中心20 (略) 货物装卸业务外包招标
(二次)采购
2.中标候选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A02 | 装卸服务 | 卢龙县 (略) |
A03 | 装卸服务 | 天津 (略) |
A04 | 装卸服务 | 天津京铁 (略) |
A05 | 装卸服务 | 滦县交 (略) |
A09 | 装卸服务 | (略) (略) |
A20 | 装卸服务 | 德州 (略) |
A21 | 装卸服务 | 德州 (略) |
A30 | 装卸服务 | 天津开 (略) |
A31 | 装卸服务 | (略) |
3.公示期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 (略) 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请发送至5*@*q.com。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联 系 人:高旭
电 话:010-*
电子邮件:*@*q.com
招 标 人: (略) 物流中心
电话: *
2024年4月22日
(略) (略) 物流中心20 (略) 货物装卸业务外包招标(二次)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1.项目名称
(略) (略) 物流中心20 (略) 货物装卸业务外包招标
(二次)采购
2.中标候选人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中标候选人 |
A02 | 装卸服务 | 卢龙县 (略) |
A03 | 装卸服务 | 天津 (略) |
A04 | 装卸服务 | 天津京铁 (略) |
A05 | 装卸服务 | 滦县交 (略) |
A09 | 装卸服务 | (略) (略) |
A20 | 装卸服务 | 德州 (略) |
A21 | 装卸服务 | 德州 (略) |
A30 | 装卸服务 | 天津开 (略) |
A31 | 装卸服务 | (略) |
3.公示期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5日。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招标方提出。依据《 (略) 物资采购异议处理办法》,异议函件内容应具体、明确,并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证明材料;③异议人的请求及主张;④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⑤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本次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上述异议材料须由异议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未在异议期内提出或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对于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就已答复事项反复异议等情形干扰物资采购秩序行为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将被纳入国铁集团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管理。
4.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请发送至5*@*q.com。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 (略)
地 址: (略) 丰台区鼎兴大厦A座11层
邮 编:*
联 系 人:高旭
电 话:010-*
电子邮件:*@*q.com
招 标 人: (略) 物流中心
电话: *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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