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包:裕安区顺河镇火星敬老院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第二包:裕安区顺河镇火星敬老院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4-23 08:36
2024年裕安区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裕安区顺河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2
二、项目名称:2024年裕安区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裕安区顺河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夕阳红老年公寓
供应商地址:裕安区平桥乡五里桥村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裕安区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裕安区顺河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顺河 (略) ; 服务要求: (略) 及其范围内的相关配套设施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小型设施采购、改 (略) 运营管理服务,须优先满足辖区内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提供生活照料、长期住养、陪伴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空闲床位可开展社会养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吴丽娟、刘革委、马丹、桂运香、杨庆龙、程兆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凯旋国际广场11楼,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裕安区民政局、 (略) 裕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裕安区民政大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凯旋国际广场11楼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人:舒工
电 话:0564-*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略)
信息时间:2024-04-23 08:36
2024年裕安区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裕安区顺河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XJY*2
二、项目名称:2024年裕安区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裕安区顺河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夕阳红老年公寓
供应商地址:裕安区平桥乡五里桥村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4年裕安区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裕安区顺河 (略) 社会化托管养老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顺河 (略) ; 服务要求: (略) 及其范围内的相关配套设施的设备检修、日常维护、小型设施采购、改 (略) 运营管理服务,须优先满足辖区内农村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提供生活照料、长期住养、陪伴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空闲床位可开展社会养老;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合同1年1签,合同到期后,经*方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 |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功立、吴丽娟、刘革委、马丹、桂运香、杨庆龙、程兆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凯旋国际广场11楼,联系电话:0564-*。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裕安区民政局、 (略) 裕安区顺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裕安区民政大楼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凯旋国际广场11楼
联系方式:0564-*
3. 项目联系方式
4.项目联系人:舒工
电 话:0564-*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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