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海关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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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海关年度机关食堂物资中标结果

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HY-C*

二、项目名称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贵池 (略) (略) 交界处

成交金额:下浮率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包括粮油类、干货、调味品类、瓜果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禽肉类、禽蛋类、奶类、预包装食品类。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配送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且符合采购人安全要求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价 (略) 场价;

2、为确保采购人安全,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行动和经营活动必须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下开展;

3、因采购人单位特殊性,配送单位要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的随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因配送量多少,大小等各种理由拖延;

4、供应商应根据食材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二次污染、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运输及搬运的要求。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保证包装无破损。

5、运输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需进行冷链运输,确保食材在运输期间不变质。

6、供应商在食材供应服务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材供应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服务时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服务期考核满意后续签下一年。

服务标准

1.验收规范:产品验收标准为国家现行法规和规范、招投标文件、买卖合同和买卖双方的其它约定和上述规定的具体质量要求。

2.验收:产品供货到指定的仓库后,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按质量要求对所提供产品数量、质量、相关单证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须经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延忠、刁晋霞、沈德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池州海关

地 址: (略) 贵池区清溪大道697号

联系电话: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或*分机号6304

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4HY-C*

二、项目名称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贵池 (略) (略) 交界处

成交金额:下浮率2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池州海关2024-2027年度机关食堂物资采购,包括粮油类、干货、调味品类、瓜果蔬菜类、豆制品类、水产品类、禽肉类、禽蛋类、奶类、预包装食品类。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所配送的商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且符合采购人安全要求的正规厂家的合格产品,价 (略) 场价;

2、为确保采购人安全,供应商工作人员的行动和经营活动必须在采购人工作人员监督下开展;

3、因采购人单位特殊性,配送单位要根据采购人要求,无条件的随时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及时配送(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不得因配送量多少,大小等各种理由拖延;

4、供应商应根据食材特点进行坚固包装使其防二次污染、防水、防潮、防腐、防锈、防震等,并在正常情况下适于运输及搬运的要求。包装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需保证包装无破损。

5、运输车辆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必要时需进行冷链运输,确保食材在运输期间不变质。

6、供应商在食材供应服务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材供应服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服务时间合同采用1+1+1模式,一年服务期考核满意后续签下一年。

服务标准

1.验收规范:产品验收标准为国家现行法规和规范、招投标文件、买卖合同和买卖双方的其它约定和上述规定的具体质量要求。

2.验收:产品供货到指定的仓库后,由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共同进行验收,按质量要求对所提供产品数量、质量、相关单证等方面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须经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供应商须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延忠、刁晋霞、沈德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定额收取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池州海关

地 址: (略) 贵池区清溪大道697号

联系电话:05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蜀 (略) (略) 交口蜀山跨境电商大厦B座20F

电子邮箱:*@*ttp://**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0551-*或*分机号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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