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世辅会计 (略)
供应商地址:兴隆台区 (略) 兴隆台区军分区住宅楼A#楼5-201、202
中标(成交)金额:8(%)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C*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 (略) 公安局委托的各类案件进行审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首次专项审计报告书后,采购单位需要中标人作补充说明或补充审计的,中标人应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及时出具补充说明或补充审计报告。
服务要求:★(一)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二)审计人员配置要求:投标人注册会计师需在8人以上(含8人)。(提供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及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未退休人员)、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复印件。) 每次参与审计服务的项目组人员必须有两人以上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三)响应时间要求:中标人必须提供24小时服务,并在接到采购单位正式电话通知后,按约定时间到达指定现场。 ★(四)工作时限要求:中标人在接受书面委托后,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审计时长和人员配备,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受托业务;对于特殊复杂案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计的,中标人应会同采购单位协商,确定合理的完成时限。如因采购单位原因,或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中标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双方应就完成日期进行协商。 ★(五)工作纪律要求 中标人在执行审计服务业务时有下列行为之一,并且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将受托业务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中介机构或个人; 2、应当回避而未申请回避; 3、未按委托要求实施审计导致应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故意隐瞒存在问题; 4、审计工作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5、拒绝接受委托方监督、检查、指导; 6、与被审计单位串通舞弊,弄虚作假;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之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者利用执行业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泄露国家秘密、公安工作秘密和相关单位商业秘密; 9、其他违反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及违法违纪行为。 ★(六)服务质量要求 1、专项审计报告中必须说明审计的方法、过程及得出结论的依据; 2、审计结论必须依据充足、真实、合法,必须能够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审计资料的事实属性。 ★(七)其他服务要求 1、中标人要依法审计,执行审计工作纪律、保密和廉政规定,对审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不得利用谋取其他利益。 2、应对委托审计的项目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并对出具报告的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3、审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作要求实施审计,并使用计算机审计,对其审计结果的全面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4、审计项目完成后,保证采购单位提供的审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证领用数和归还数一致。及时移交审计实施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纸质资料和电子资料,未经采购单位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审计资料和结
服务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年度预算能够保障的前提下,供需双方经协商同意后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续签不能超过两年。
服务标准:本次审计服务费依据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下发的辽财会字[1994]151号文件的收费标准,即案件金额的5%为基准。投标报价以上述比例进行比率报价。以案件金额*为例,审计服务费为:*元×5%×投标报价比率。 满足采购人要求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焦冶、杨东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公安局
地址: (略) 大洼区直方街
联系方式:04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略)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大 (略) 77号
联系方式:04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0427-*
十、附件
采购文件:*-*-- (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服务类--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 (略) 公安局本级案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盘锦世辅会计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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