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二届漳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验收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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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第二届漳州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审验收结果的公示

市卫健委按照《 (略) 中医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于2024年2月-3月组织专家对10个 (略)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进行评审验收。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经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复核,拟确认上述10个专科评审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4月25日至30日。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持有异议, (略)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时间以寄发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依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芗城 (略) 1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叶佩娴

联系电话:0596—*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附件


(略)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单位

地区

专科

1

(略)

市直

中医儿科

2

(略)

市直

中医骨伤关节专科

3

(略)

市直

中医骨伤小儿骨科

4

(略)

芗城区

中医脾胃病科

5

(略) (略)

龙海区

中医老年病科

6

(略) (略)

龙海区

中医脑病科

7

(略)

漳浦县

中医肛肠科

8

(略)

云霄县

中医脑病科

9

(略)

诏安县

中医康复科

10

(略)

平和县

中医康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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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按照《 (略) 中医重点专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于2024年2月-3月组织专家对10个 (略)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详见附件)进行评审验收。根据专家组评审结果,经市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复核,拟确认上述10个专科评审通过,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从4月25日至30日。在此期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持有异议, (略)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时间以寄发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详细写明异议内容和事实依据。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联系方式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写明单位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芗城 (略) 1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 系 人:叶佩娴

联系电话:0596—*

(略)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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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中医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名单

序号

单位

地区

专科

1

(略)

市直

中医儿科

2

(略)

市直

中医骨伤关节专科

3

(略)

市直

中医骨伤小儿骨科

4

(略)

芗城区

中医脾胃病科

5

(略) (略)

龙海区

中医老年病科

6

(略) (略)

龙海区

中医脑病科

7

(略)

漳浦县

中医肛肠科

8

(略)

云霄县

中医脑病科

9

(略)

诏安县

中医康复科

10

(略)

平和县

中医康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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