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公示
2023年度芜湖市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 (略) 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第二批)验收的通知》要求,项目验收组分2组对照各示范户的申报材料,现场核查其购物凭证、出入库照片、施肥照片等资料,深入田间查看绿肥田间长势,综合判定各示范户项目实施情况。此次验收结果如下:
1、实施“秸秆还田+紫云英+土壤调理剂”和“秸秆还田+紫云英+钙镁磷肥”模式的陶辛镇三太村杨明荣等62户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陶辛镇芮村村芮世礼“秸秆还田+紫云英+钙镁磷肥”模式(100亩),紫云英未种植,撒施钙镁磷肥3吨(30kg/亩),建议按标准(45元/亩)补助其4500元;
六郎镇政和村王凤英“秸秆还田+紫云英+土壤调理剂”模式(150亩)未实施,验收不通过;
2、因种植紫云英而未验收的承担“秸秆还田+有机肥+土壤调理剂”和“秸秆还田+有机肥+钙镁磷肥”的湾沚镇老村村杨咸龙等61户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3、综合示范户芜湖县湾沚镇新竹村方庄家庭农场等4家经营主体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4、第一批因稻-虾连作、再生稻等原因未验收的湾沚镇桃园村谢道金等9户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补助资金明细见表《20 (略) 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明细表(第二批)》。
现将通过验收的示范户及拟发放资金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4月25日-4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局,0553-*。
附件:《20 (略) 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明细表(第二批)》.xlsx
湾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
根据《关于开展202 (略) 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第二批)验收的通知》要求,项目验收组分2组对照各示范户的申报材料,现场核查其购物凭证、出入库照片、施肥照片等资料,深入田间查看绿肥田间长势,综合判定各示范户项目实施情况。此次验收结果如下:
1、实施“秸秆还田+紫云英+土壤调理剂”和“秸秆还田+紫云英+钙镁磷肥”模式的陶辛镇三太村杨明荣等62户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陶辛镇芮村村芮世礼“秸秆还田+紫云英+钙镁磷肥”模式(100亩),紫云英未种植,撒施钙镁磷肥3吨(30kg/亩),建议按标准(45元/亩)补助其4500元;
六郎镇政和村王凤英“秸秆还田+紫云英+土壤调理剂”模式(150亩)未实施,验收不通过;
2、因种植紫云英而未验收的承担“秸秆还田+有机肥+土壤调理剂”和“秸秆还田+有机肥+钙镁磷肥”的湾沚镇老村村杨咸龙等61户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3、综合示范户芜湖县湾沚镇新竹村方庄家庭农场等4家经营主体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4、第一批因稻-虾连作、再生稻等原因未验收的湾沚镇桃园村谢道金等9户物资购买、施用到位,符合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通过验收。
补助资金明细见表《20 (略) 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明细表(第二批)》。
现将通过验收的示范户及拟发放资金表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即4月25日-4月3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区农业农村局,0553-*。
附件:《20 (略) 湾沚区重点县酸化耕地治理项目资金补助明细表(第二批)》.xlsx
湾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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