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人民医院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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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县人民医院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泗县人民医院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QT*

二、项目名称: (略) 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宿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西昌南路767号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4.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基于四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建设项目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永利(组长)、熊国连、李其梅、贾作同、桑胜波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收费金额:6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泗县花园路1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

1.采购文件

2.中标结果公告

3.中标供应商情况

泗县人民医院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XQT*

二、项目名称: (略) 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宿州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西昌南路767号

中标金额:*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4.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四级电子病历建设项目

服务范围:基于四级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标准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四级*等建设项目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90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陈永利(组长)、熊国连、李其梅、贾作同、桑胜波

六、代理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及代理协议约定;收费金额:6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联系方式:*。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泗县花园路12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国华工程科技(集团) (略)

地 址: (略) 包河区马鞍山南路铂金汉宫7号商务楼14楼

联系方式:李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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