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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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宁国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湿地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黄山路618-1号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2.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湿地保护总体规划;

服务范围:依据国家、省、市湿地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 (略) 湿地资源及保护修复情况,借鉴各地湿地保护的好措施,编制完成具有宁国特色的《 (略) 湿地保护规划(2024年--2030年)》,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服务要求:(1)发展现状(湿地的面积、分布、保护现状等)。(2)总体要求(指导思想、规划期限、规划目标等)。(3)空间布局(流域现状、主要问题、发展定位等)。(4)重点任务(面积总量管控、分级管理体系、相关工程等)。(5)保障措施。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1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海鸣、胡晟晏、张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安徽宏基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外环西路和杨岭路交叉口东南角、 (略) 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略) 外环西路和杨岭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程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宏基 (略)

地址: (略) 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

邮箱:*@*63.com

联系方式:高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高女士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最后报价表.pdf

附件信息:

安徽省宁国市湿地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CG-CS-*

二、项目名称: (略) 湿地保护总体规划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林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黄山路618-1号

成交金额:*.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72.50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略) 湿地保护总体规划;

服务范围:依据国家、省、市湿地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 (略) 湿地资源及保护修复情况,借鉴各地湿地保护的好措施,编制完成具有宁国特色的《 (略) 湿地保护规划(2024年--2030年)》,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服务要求:(1)发展现状(湿地的面积、分布、保护现状等)。(2)总体要求(指导思想、规划期限、规划目标等)。(3)空间布局(流域现状、主要问题、发展定位等)。(4)重点任务(面积总量管控、分级管理体系、相关工程等)。(5)保障措施。

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10日内完成;

服务标准: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蒋海鸣、胡晟晏、张卉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

2、收费金额:4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安徽宏基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略) 外环西路和杨岭路交叉口东南角、 (略) 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联系电话:0563-*、0563-*。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 (略) 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63-*,地址: (略) 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林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略) (略) 外环西路和杨岭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方式:程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宏基 (略)

地址: (略) 宁城北路广通大厦五楼

邮箱:*@*63.com

联系方式:高女士、0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高女士

电话:0563-*、0563-*

十、附件

磋商文件.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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