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DY-*-1 采购人(全称): (略) 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县民用 (略)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治安支队危爆 (略) 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项目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治安支队危爆 (略) 公安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储存库项目 | 房屋租赁服务 | 见附件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租赁的仓 (略) 废旧爆炸物品管理、储存及日常维护任务。爆炸物品均为战争遗留,或建筑工地、河流发现的炮弹,还有日常收缴的报废和非法生产的爆炸物品。仓库的选址、建筑结构、安全距离和周边环境都符合规定的要求。仓库投入的设备设施、安全防范措施及各项管理措施到位并检验合格。合同金额主要用仓库财务费用、人工费用、设备设施维护费用、运输运费、保管费用、每年投资收益及税金。专用仓库及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技术防范设施,必须专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01 —— 2025-03-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金盆组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本次履行合同时间:起止时间:2024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共日历天数365天。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两年,2023年4月1日-2025年3月31日止,合同一年一签。第二年的金额与第一年相同,如无违约行为及其他特殊情况,合同续签。 按合同约定履行,*方负责运输,交货至*方指定地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0,说明:共计支付两次,每半年支付一次,每次支付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50%,即*元,第二次支付需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50%款项,所付款需提供符合国库集中支付要求的相关票据。,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星城支行(长沙县民用 (略) :*00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1、*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仓库专库专用,在其使用期内应具有合格的性能,质保期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2、本合同不允许转让,否则*方有权中止合同,视为*方违约,由*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时,*方提供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方有权终止合同,*方不能提出异议。 3、*方在接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方组织验收,*方积极配合。验收具体事宜招投标文件的规定办理。 2、*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应在三天内向*方提出书面异议,不签发验收单。并同时将该书面异议报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 3、*方在接到*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予以纠正,并对纠正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否则视为违约。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6.1.1*方明确存储的种类、品种、型号。 6.1.2*方明确行业标准对建筑物和设施进行要求规范。 6.1.3合同到期时*方进行验收。 6.1.4按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仓储费用。 6.2*方权利与义务: 6.2.1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布置,按合同约定履行到位。 6.2.2 (略) 公关机关收缴的废旧炮弹、报废火工品和非法生产的爆炸物品的运输、看护、登记、保管及每年的安全评估等。 6.2.3*方应确保存储库达到国家及行业标准,如有内、外部建筑物损坏、电子监控损坏等影响存储库安全的情况,*方应及时修缮。 6.2.4*方运输车辆应符合危爆运输车辆的管理规定,定期进行年检、维修、保养、年审等。运输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质。 6.2.5建立登记台账,存储物品及时入库、登记、保管、出库核对,并定期巡视。 6.2.6存储库应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犬防、防雷、消防设施合格,满足安全要求。 6.2.7库区应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火灾报警等消防、安全措施。应配有消防水池和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6.2.8库区应采用避雷塔防直击雷。对雷电感应、雷电波侵入的防范、为防静电,库房门口须有触摸导除静电设施,库房内所有金属导电体均与防雷接地装置连接。 6.2.9库区应设有视频监控和自动报警系统;现场检查时处于可用状态。视频资料可储存 90 天。配 (略) 照明开关及一套视频监控系统的主机设置在库区报警值班室内。 6.2.10值班人员定时巡视。配备大型看护犬多只,夜间处于巡游状态。 6.2.11库区周围无发射台等射频源,库区四周应密砌围墙,围墙上设有电子围栏。 6.2.12库区应醒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牌,如危险等级、危险特性、定员、定量、防火、禁止吸烟等。 6.2.13投标人负责危险品库房的管理,应明文规定各危险品库房的安全责任人与安全管理人。各类民用爆破器材宜单独品种专库存放,仓库内严禁储存无关物品。 (略) 公安机关收缴的危爆物品专用仓库,严禁与其他用户物品同存。 6.2.14危险品库房仓管员、搬运、装卸作业人员应掌握所管仓库危险品的危险特性、相应的防火、防爆及消防知识与技能,熟悉各项仓库管理规章制度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仓管员还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6.2.15危险品库房(含亚硝酸钠库)应建立严格的入库、领取、发放双人登记制度,做到账物相符。人离库时必须锁门。 6.2.16危险品库房的消防、防雷、保卫等设施应经常检查,确保设施完好有效。按照日常要求进行应急预案演练。 6.2.17危险品仓库应按照相关要求建造和进行日常管理, (略) 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队及其上级主管部门验收。 6.2.18储存收缴的危爆物品数量不得超过储存涉及容量,对性质相抵的爆炸物品必须分库储存,严禁在库房内存放其他物品。 6.2.19专用仓库应当指定专人管理、看护,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区内,严禁在仓库区内吸烟和用火,严禁把其他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带入仓库区,严禁在库房内住宿和进行其他活动。 6.2.20储存的危爆物品丢失、被盗、被抢,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机关及治安管理支队。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5.93%(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方因运输、仓储、保管、操作不规范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的,由*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7.5*方如因仓储门窗、墙体、屋顶、排水、安防、管理等原因,导致被盗、爆炸、失火等事故,由*方承担相应相应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赔偿责任。 7.6一方无正当理由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略) 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并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合同补充和修改:对合同条款作任何改动或偏离,增加补充条款,均须由*、*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芙蓉区东二环1055号 | 地址: | (略) 长沙县春华镇大鱼塘村金盆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