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二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造纸厂集资住宅二期项目Ⅱ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中国二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造纸厂集资住宅二期项目Ⅱ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
中国二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造纸厂集资住宅(二期)Ⅱ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中国二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造纸厂集资住宅(二期)Ⅱ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号:EYLQ-ZYZB-**),因招标人原因将第19页付款方式误写,现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条款:
7.1.1.4按每个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15天内,招标人再支付10%工程款给中标人:招标人与业主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后30天内,招标人支付剩余的10%工程尾款给中标人。
7.1.1.5支护工程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按照对应的主楼部分进行。
澄清修改后条款:
7.1.1.4 按每个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15 天内,招标人再支付10%工程款给中标人:招标人与业主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并与中标人完成竣工结算后30日内,招标人支付剩余的7%工程尾款给中标人,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期满后无息退还。
7.1.1.5 支护工程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按照对应的主楼部分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为80%银行转账和20%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略)
**日
中国二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造纸厂集资住宅(二期)Ⅱ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澄清公告
澄清公告内容如下:
中国二冶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造纸厂集资住宅(二期)Ⅱ地基基础工程专业分包招标(招标编号:EYLQ-ZYZB-**),因招标人原因将第19页付款方式误写,现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条款:
7.1.1.4按每个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15天内,招标人再支付10%工程款给中标人:招标人与业主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后30天内,招标人支付剩余的10%工程尾款给中标人。
7.1.1.5支护工程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按照对应的主楼部分进行。
澄清修改后条款:
7.1.1.4 按每个单位工程:主体验收合格后15 天内,招标人再支付10%工程款给中标人:招标人与业主单位完成竣工结算并与中标人完成竣工结算后30日内,招标人支付剩余的7%工程尾款给中标人,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期满后无息退还。
7.1.1.5 支护工程工程款的付款方式,按照对应的主楼部分进行支付,支付方式为80%银行转账和20%半年期银行承兑汇票(贴息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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