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沚区2024年度市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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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沚区2024年度市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WHDA-2024FW-022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2 (略) 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水水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宝 (略) 930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湾沚区2 (略) 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关于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节水办[2024]3号)及《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国家节 (略) 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编制3家节水型企业实施方案编制、计量设施采购安装、 (略) 建设、水平衡测试、资料整理收集等,其中1家创建节水型标杆企业。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雪琴、俞雄英、陈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 (略) (略) 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2)上海嘉亭 (略) 水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合同;(3) (略) 静安区教育局校舍基建管理站节水型学校创建合同节水服务合同;(4)华东师范大学水平衡测试及水效领跑者创建项目;(5) (略) 野生动 (略) 节水型单位创建合同节水服务合同;(6) (略) 闵行校区节水型学校创建服务项目;(7) (略) 大宁国际学校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8) (略) 静 (略) 小学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9) (略) 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高中部)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10) (略) 静安 (略) 小学(总部)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湾沚区水务局

地 址: (略) 湾沚区农林水大楼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东安 (略)

地 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 话:*

采购人: (略) 湾沚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芜湖东安 (略)

2024年04月29日

一、项目编号:WHDA-2024FW-022

二、项目名称:湾沚区2 (略) 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略) 供水水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宝 (略) 930号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湾沚区2 (略) 级节水型企业建设第三方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根据《关于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节水办[2024]3号)及《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国家节 (略) 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确定第三方服务单位,完成编制3家节水型企业实施方案编制、计量设施采购安装、 (略) 建设、水平衡测试、资料整理收集等,其中1家创建节水型标杆企业。

服务时间:60个日历天。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徐雪琴、俞雄英、陈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磋商文件执行

收费金额:按磋商文件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3、成交供应商业绩:(1) (略) (略) 水平衡测试服务项目;(2)上海嘉亭 (略) 水平衡测试技术服务及节水型单位创建合同;(3) (略) 静安区教育局校舍基建管理站节水型学校创建合同节水服务合同;(4)华东师范大学水平衡测试及水效领跑者创建项目;(5) (略) 野生动 (略) 节水型单位创建合同节水服务合同;(6) (略) 闵行校区节水型学校创建服务项目;(7) (略) 大宁国际学校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8) (略) 静 (略) 小学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9) (略) 同济大学附属七一中学(高中部)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10) (略) 静安 (略) 小学(总部)节水型学校创建项目。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联系电话*。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湾沚区水务局

地 址: (略) 湾沚区农林水大楼

联系方式:0553-*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芜湖东安 (略)

地 址: (略) 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珍

电 话:*

采购人: (略) 湾沚区水务局

代理机构:芜湖东安 (略)

2024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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