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第1号重
河池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第1号重
一、项目编号: *-*-GXJR(重)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原有存储维 (略) 络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2023年)-1分标(重)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略) (略) | (略) 金城江 (略) 455号 |
2 | 广西建荣 (略) | (略) 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 |
3 | 莫武文 | (略) (略) |
4 | 周兴蔚 | (略) 宜州区高级中学 |
5 | 王佳 | (略) 金城江 (略) 455号 |
四、基本情况
我 (略) 大数据发展局发来《 (略) (略) 原有存储维 (略) 络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2023年)-1分标(重)采购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提醒函》,来函反馈上述项目在评标过程中部分专家行为涉嫌违规违纪,转请我局调查处理。 (略) 大数据发展局来函,并结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职能,我局开展“ (略) (略) 原有存储维 (略) 络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2023年)-1分标(重)” 〔项目编号: *-*-GXJR(重)〕项目评标过程监督检查工作。 经检查发现莫武文专家在评标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的规定,要求你单位(公司)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的规定,责令莫武文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三、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评审专家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的规定,决定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取消莫武文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
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14号)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评标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7.给特定投标人进行倾向性打分,或者以明示、暗示的方式发表诱导性意见……”、第四十九条“……累计扣满30分或者一次被扣2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自治区评标专家管理部门报告,将其移出评标专家库……”的规定,取消莫 (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资格。
2、处理结果:一、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责令莫武文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三、决定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取消莫武文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
四、取消莫 (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资格。
六、其他补充事宜
/
(略) 财政局
2024年04月30日
一、项目编号: *-*-GXJR(重)
二、项目名称: (略) (略) 原有存储维 (略) 络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2023年)-1分标(重)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1 | (略) (略) | (略) 金城江 (略) 455号 |
2 | 广西建荣 (略) | (略) 金城江区城西大道西城铭苑一栋一单元4楼 |
3 | 莫武文 | (略) (略) |
4 | 周兴蔚 | (略) 宜州区高级中学 |
5 | 王佳 | (略) 金城江 (略) 455号 |
四、基本情况
我 (略) 大数据发展局发来《 (略) (略) 原有存储维 (略) 络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2023年)-1分标(重)采购过程中涉嫌存在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提醒函》,来函反馈上述项目在评标过程中部分专家行为涉嫌违规违纪,转请我局调查处理。 (略) 大数据发展局来函,并结合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职能,我局开展“ (略) (略) 原有存储维 (略) 络及安全设备采购项目(2023年)-1分标(重)” 〔项目编号: *-*-GXJR(重)〕项目评标过程监督检查工作。 经检查发现莫武文专家在评标过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一、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三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的规定,要求你单位(公司)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以罚款的,并处罚款;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在评审过程中有明显不合理或者不正当倾向性的;……”的规定,责令莫武文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三、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五条“……评审专家有前款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予以公告。”的规定,决定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取消莫武文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
四、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室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定的通知》(河政办发〔2022〕14号)第四十九条第四款“评标专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每发现一次扣20分。……7.给特定投标人进行倾向性打分,或者以明示、暗示的方式发表诱导性意见……”、第四十九条“……累计扣满30分或者一次被扣20分, (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向自治区评标专家管理部门报告,将其移出评标专家库……”的规定,取消莫 (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资格。
2、处理结果:一、终止本项目采购活动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责令莫武文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
三、决定报告自治区财政厅取消莫武文作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资格。
四、取消莫 (略)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评标资格。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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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财政局
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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