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2024年老旧小区主体部分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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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2024年老旧小区主体部分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省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略)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略) 2024年老旧小区主体部分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代码:*TP*)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04月29日在 (略) (略) (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略) 新兴 (略)

0.79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024年05月13日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92.40

第二名

吉林东南 (略)

0.781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024年05月13日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83.23

第三名

远瓴 (略)

0.8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024年05月13日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82.00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新兴 (略)

吉林东南 (略)

远瓴 (略)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海

王奡飞

陈旭

证书

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并且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并且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并且房屋建筑工程)

编号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新兴 (略)

吉林东南 (略)

远瓴 (略)

资格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级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73

传真:0416-*

2024年04月30日


仇丽娜 签于 2024/04/30 10:47:48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辽宁省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 (略)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略) 2024年老旧小区主体部分及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工程监理(招标代码:*TP*)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4年04月29日在 (略) (略) (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评标地点)评标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要求、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排序

名称

投标报价(%)

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

评标情况(得分)

第一名

(略) 新兴 (略)

0.79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024年05月13日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92.40

第二名

吉林东南 (略)

0.781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024年05月13日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83.23

第三名

远瓴 (略)

0.8

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024年05月13日开工至 2024年12月31日竣工

82.00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新兴 (略)

吉林东南 (略)

远瓴 (略)

项目负责人姓名

李海

王奡飞

陈旭

证书

名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并且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并且房屋建筑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

(市政公用工程并且房屋建筑工程)

编号

*

*

*

三、中标候选人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中标候选人名称

(略) 新兴 (略)

吉林东南 (略)

远瓴 (略)

资格条件

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级

房屋建筑工程监 (略) 政公用工程*级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6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首先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对招标人答复后仍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

五、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416-*

六、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 (略) 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略) 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人:李俊

联系电话:0416-*/73

传真:0416-*

2024年04月30日


仇丽娜 签于 2024/04/30 10:4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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