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FJMH2024-QL010
本项目于2024年04月30日10∶00 (略) 开标厅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
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工期要求:7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工程需于2024年11月底之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4、公示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05月 0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04月30日 至 05 月 0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2024年04月30日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FJMH2024-QL010
本项目于2024年04月30日10∶00 (略) 开标厅开标,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抽取和确定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1、招标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长校镇人民政府
地址:清流县长校镇
电话:* 联系人:杨先生
2、招标项目名称及方式
招标项目名称:清流县长校镇江坊村十六组廖三妹等房前屋后崩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
工期要求:7个月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主体工程需于2024年11月底之前完成,12月底前完成竣工验收。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四川 (略)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四川 (略)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
4、公示时间:2024年04月30日 至 05月 07日。
根据《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其补充通知要求进行招标,公示期3日(04月30日 至 05 月 07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按废标处理);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评标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的监督下进行。
日期:2024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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