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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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凌云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1: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婷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胡坚,崔鹏
总成交金额 ¥12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美叶
项目联系电话 0776-*
采购单位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伶兴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胜智、0776-*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龙景名都7栋2单元2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美叶、0776-*
附件:
附件1 小微企业(*5040).pdf

一、项目编号:*-*-XBZB(招标文件编号:*-*-XBZB)

二、项目名称: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五指山小区18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广西 (略)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90 日历天 蒋涛 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婷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胡坚,崔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字〔2011〕55号文件“工程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价低于*按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一(1%)计费,*以上的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伶兴街1号        

联系方式:杨胜智、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龙景名都7栋2单元2706室            

联系方式:黄美叶、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美叶

电 话:  077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
品目

工程/构筑物施工/水利工程施工/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凌云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11:46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婷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胡坚,崔鹏
总成交金额 ¥12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美叶
项目联系电话 0776-*
采购单位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伶兴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杨胜智、0776-*
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龙景名都7栋2单元2706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黄美叶、0776-*
附件:
附件1 小微企业(*5040).pdf

一、项目编号:*-*-XBZB(招标文件编号:*-*-XBZB)

二、项目名称: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凌云县泗城镇新秀社区五指山小区181号

中标(成交)金额:12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广西 (略)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 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九民村百朝屯、陶化村弄新屯、浩坤村弄项屯饮水项目(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90 日历天 蒋涛 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兰婷婷(第1分标采购人代表),胡坚,崔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按桂价费字〔2011〕55号文件“工程类”标准计取,由成交人在领取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成交价低于*按成交金额的百分之一(1%)计费,*以上的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人民政府     

地址:凌云县伶站瑶族乡伶兴街1号        

联系方式:杨胜智、0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 (略)             

地 址: (略) 右江区龙景街道龙景名都7栋2单元2706室            

联系方式:黄美叶、07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美叶

电 话:  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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