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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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3: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可新,刘贺,闫艳
总成交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铮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沈北新区贵州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铮 024-*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版).docx

一、项目编号:LNHJ*(招标文件编号:LNHJ*)

二、项目名称: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尔思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大东区滂江街81号(110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万尔思 (略)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 **日,沈北新区获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第二十二条要求,已命名地区应连续五年(2023-2027年)开展年度自评估,并于每年5月底前在管理平台填报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如建设指标发生调整,按现行建设指标进行)。年度自评估具体工作内容如下:①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修订版)与原有指标发生变化情况,对沈北新区年度指标进行重新核算,判定达标情况,针对不达标情况提出解决方案。②收集各项指标对应支撑材料,建立沈北新区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档案;③收集各部门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资料,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④ 编制完成年度自评估报告, (略) 生态环境厅审核;⑤对下一年工作提出计划和重点任务要求;⑥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评估报告,填报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并进行平台维护。 《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2023年度评估报告》;将相关成果上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平台系统。《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2023年度评估报告》;将相关成果上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平台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底。 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年度评估的报告内容结合实际,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时间进度开展各阶段的工作,提交的成果及质量要求要符合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可新,刘贺,闫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略) 沈北新区贵州路6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许铮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铮

电 话:  024-*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
品目

服务/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 (略)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日 13: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可新,刘贺,闫艳
总成交金额 ¥1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铮
项目联系电话 024-*
采购单位 (略)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 (略) 沈北新区贵州路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024-*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宏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许铮 024-*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出售版).docx

一、项目编号:LNHJ*(招标文件编号:LNHJ*)

二、项目名称: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辽宁万尔思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大东区滂江街81号(110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9.*(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辽宁万尔思 (略) (略) 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2023年度报告和平台维护项目 **日,沈北新区获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第二十二条要求,已命名地区应连续五年(2023-2027年)开展年度自评估,并于每年5月底前在管理平台填报建设指标完成情况(如建设指标发生调整,按现行建设指标进行)。年度自评估具体工作内容如下:①对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修订版)与原有指标发生变化情况,对沈北新区年度指标进行重新核算,判定达标情况,针对不达标情况提出解决方案。②收集各项指标对应支撑材料,建立沈北新区年度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档案;③收集各部门沈北新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工作资料,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和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估;④ 编制完成年度自评估报告, (略) 生态环境厅审核;⑤对下一年工作提出计划和重点任务要求;⑥通过管理平台提交年度自评估报告,填报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并进行平台维护。 《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2023年度评估报告》;将相关成果上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平台系统。《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2023年度评估报告》;将相关成果上传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平台系统。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5月底。 沈北新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年度评估的报告内容结合实际,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地完成任务,达到预期目的。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时间进度开展各阶段的工作,提交的成果及质量要求要符合相关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可新,刘贺,闫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2%收取,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沈北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略) 沈北新区贵州路6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宏基 (略)             

地 址: (略) 沈河区十三纬路58号6楼            

联系方式:许铮 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铮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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