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六安市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84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评估工作,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地参评人数20%的要求,经县区局、市直有关单位初审推荐,市文旅局审议,确定优秀1人、合格4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4日。若有异议,请于 (略) 文旅局非遗科反映,联系电话:*。
附: (略) 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一览表
(略) 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略) 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
评估结果一览表
姓名 | 传承项目 | 评估结果 |
余述凡 | 大别山民歌 | 优秀 |
苏成军 | 竹编(舒席) | 合格 |
武克英 | 庐剧 | 合格 |
潘同利 | 柳编(霍邱柳编) | 合格 |
储昭伟 | 绿茶制作技艺(六安瓜片) | 合格 |
根据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徽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文旅秘〔2024〕84号)要求,我局积极开展评估工作,按照优秀比例不超过本地参评人数20%的要求,经县区局、市直有关单位初审推荐,市文旅局审议,确定优秀1人、合格4人。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30日至5月4日。若有异议,请于 (略) 文旅局非遗科反映,联系电话:*。
附: (略) 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一览表
(略) 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4月30日
附件:
(略) 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
评估结果一览表
姓名 | 传承项目 | 评估结果 |
余述凡 | 大别山民歌 | 优秀 |
苏成军 | 竹编(舒席) | 合格 |
武克英 | 庐剧 | 合格 |
潘同利 | 柳编(霍邱柳编) | 合格 |
储昭伟 | 绿茶制作技艺(六安瓜片)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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