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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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文旅秘[ 2024 ]84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会议审定, (略) 8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 日至5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详实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 (略) 文化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 (略) 西湖大道58号广电大楼 *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 文化遗产科 0558—*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略)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批次

评估等次

所属地区

1

传统舞蹈

颍上花鼓灯

陈玉华

第五批

合格

颍上县

2

传统戏剧

淮北梆子戏

王永兰

第五批

优秀

市 直

3

传统美术

阜阳剪纸

程兴红

第四批

合格

市 直

4

传统美术

黄岗柳编

王文忠

第四批

合格

阜南县

5

传统美术

杜氏刻铜

杜 平

第五批

优秀

颍东区

6

传统技艺

界首彩陶烧制技艺

卢群山

第一批

合格

(略)

7

传统技艺

界首彩陶烧制技艺

王京胜

第一批

合格

(略)

8

民 俗

肘阁抬阁

刘文昌

第三批

合格

临泉县


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2023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文旅秘[ 2024 ]84号)要求,经组织专家评审和会议审定, (略) 8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23年度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4月30 日至5月9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进行反映(以邮戳或邮件日期为准)。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详实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于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单位: (略) 文化旅游体育局

通讯地址: (略) 西湖大道58号广电大楼 *

电子邮箱:*@*q.com

联系电话:机关纪委 文化遗产科 0558—*

特此公示。

附件: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略) 文化旅游体育局

2024年4月30日

2023年度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传承人姓名

批次

评估等次

所属地区

1

传统舞蹈

颍上花鼓灯

陈玉华

第五批

合格

颍上县

2

传统戏剧

淮北梆子戏

王永兰

第五批

优秀

市 直

3

传统美术

阜阳剪纸

程兴红

第四批

合格

市 直

4

传统美术

黄岗柳编

王文忠

第四批

合格

阜南县

5

传统美术

杜氏刻铜

杜 平

第五批

优秀

颍东区

6

传统技艺

界首彩陶烧制技艺

卢群山

第一批

合格

(略)

7

传统技艺

界首彩陶烧制技艺

王京胜

第一批

合格

(略)

8

民 俗

肘阁抬阁

刘文昌

第三批

合格

临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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