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交易结果公示
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公示期:2024年 4 月 30 日至 2024年 5 月 2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结算百分比最高限价为1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工商大学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结算百分比)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50.50% | 365 | 合格 | 杨林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 2767 | |
第二名 | 重庆 (略) | 57.20% | 365 | 合格 | 唐垒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2 | |
第三名 | 重庆 (略) | 58% | 365 | 合格 | 付之奎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6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立石镇尚都·龙湖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场馆维修改造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重庆皇冠实验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侯选人:重庆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 (略) 丰都第二中学校校舍外墙维护项目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重庆海鼎达 (略) 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重庆海鼎达 (略) 书面回复(附后):因填写投标函时误将下浮比例填入愿以结算百分比栏中,我司实际报价应为“愿以结算百分比64%的投标报价进行报价” 。 根据该投标人的回复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重庆海鼎达 (略) 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工商大学(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重庆工商大学 2024年 4 月 30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2024年 4 月 30 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公示期:2024年 4 月 30 日至 2024年 5 月 2 日)
项目标段名称 | 重庆工商大学2024年不可预测的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结算百分比最高限价为100%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重庆工商大学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结算百分比) | 工期 (日历天)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略) | 50.50% | 365 | 合格 | 杨林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 2767 | |
第二名 | 重庆 (略) | 57.20% | 365 | 合格 | 唐垒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2 | |
第三名 | 重庆 (略) | 58% | 365 | 合格 | 付之奎 | 二级注册建造师 | 渝 *6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立石镇尚都·龙湖社区文体活动中心场馆维修改造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重庆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重庆皇冠实验中学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侯选人:重庆 (略)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业绩: (略) 丰都第二中学校校舍外墙维护项目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重庆海鼎达 (略) 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根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重庆海鼎达 (略) 书面回复(附后):因填写投标函时误将下浮比例填入愿以结算百分比栏中,我司实际报价应为“愿以结算百分比64%的投标报价进行报价” 。 根据该投标人的回复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评标委员会否决重庆海鼎达 (略) 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 |||||||
中标候选人 评标情况 | 中标候选人符合性审查(包括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及投标报价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重庆工商大学(联系人:魏老师,联系电话:023-*)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重庆工商大学 2024年 4 月 30 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略) 2024年 4 月 30 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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