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东华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凤阳县东华路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凤 (略) 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阳县宜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三元街1号 中标费率:下浮率百分之点击查看>>(小写:下浮率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光佐、王浩、张学云、周瑜、周支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滁公管〔2023〕19 号》文件规定指导标准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8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 (略) 幼儿园或安徽恒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府 (略) 名城世家C区东侧或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1单元101室,联系人:邹倩倩或陈洁,联系电话:*或*。也 (略) 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0*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http://**-63dd-4f17-b17c-*c6eda8.html)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 (略) 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0-*。 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 (略) 幼儿园 地址:凤阳县府 (略) 名城世家C区东侧 联系方式:邹倩倩*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 (略) 地 址: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洁 电 话:* 十、附件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凤 (略) 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凤阳县宜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凤阳县府城镇三元街1号 中标费率:下浮率百分之点击查看>>(小写:下浮率27%)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光佐、王浩、张学云、周瑜、周支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金额:收费标准:按照《滁公管〔2023〕19 号》文件规定指导标准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83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凤 (略) 幼儿园或安徽恒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凤阳县府 (略) 名城世家C区东侧或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1单元101室,联系人:邹倩倩或陈洁,联系电话:*或*。也 (略) 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0*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所需材料详见:http://**-63dd-4f17-b17c-*c6eda8.html)向凤阳县财政局提出投诉,地址:凤阳县府城镇新 (略) 凤阳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550-*。 2.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3.38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 (略) 幼儿园 地址:凤阳县府 (略) 名城世家C区东侧 联系方式:邹倩倩*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恒 (略) 地 址:凤阳县清华名苑16号楼 1单元1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洁 电 话:* 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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