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关于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关于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关于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DL*
二、项目名称:龙湾区 (略) (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九旭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钱塘区义蓬 (略) 991号1-124室
被投诉人: (略) (略) 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龙湾区 (略) 、浙江鼎力 (略)
地 址: (略) 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侧二楼、 (略) 龙湾区永中街 (略) 1号、 (略) 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718号六楼A区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略) (略) | (略) 鹿城区南郊街道温州大道2729号6-7楼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 | / | / |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九旭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对龙湾区 (略) (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LDL*,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25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人关于龙湾区 (略) (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LDL*)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略) 龙湾区财政局
2、联 系 人:陈先生
3、联系电话:0577-*
附件信息:
4.3 M
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关于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DL*
二、项目名称:龙湾区 (略) (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九旭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钱塘区义蓬 (略) 991号1-124室
被投诉人: (略) (略) 中心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略) 龙湾区 (略) 、浙江鼎力 (略)
地 址: (略) 龙湾区行政中心大楼西侧二楼、 (略) 龙湾区永中街 (略) 1号、 (略) 龙湾区蒲州街道温州大道718号六楼A区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1 | (略) (略) | (略) 鹿城区南郊街道温州大道2729号6-7楼 |
序号 | 当事人 | 当事人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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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九旭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对龙湾区 (略) (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LDL*,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质疑答复不服,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1月25日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
2、处理结果:投诉人关于龙湾区 (略) (区公共卫生医疗中心)建设工程医疗设备(第一批)——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体灭菌器、高低温极速生物阅读器、洁净蒸汽发生器、脉动真空灭菌器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LDL*)采购文件违法的投诉事项1不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二)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日期:2024年03月08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 (略) 龙湾区财政局
2、联 系 人:陈先生
3、联系电话:057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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