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公示
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公示
2023-2024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鹿农〔2023〕225号)文件,经项目实施主体自查,街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审计、组织专家开展验收,现将验收合格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1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将下达项目奖补资金。
联系电话:0577-*、*(鹿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地址:鹿城 (略) 龙瑞大厦1-822(鹿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邮编:*。
附件:2023-2024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表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2023-2024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主体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验收结论 | 实际投资额 | 补助资金 |
1 | 科技强农项目 | 温州 (略) 育苗基地一期提升 | 温州 (略) | 藤桥镇呈岸村 | 4520㎡连栋棚改造提升,新增农业智能化系统,播种机、 (略) 、育苗车等。 | 合格项目 | 200.*万元 | *元 |
2023-2024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鹿农〔2023〕225号)文件,经项目实施主体自查,街镇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委托审计、组织专家开展验收,现将验收合格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1日。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当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有事实根据,不得借机诽谤诬告。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将下达项目奖补资金。
联系电话:0577-*、*(鹿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地址:鹿城 (略) 龙瑞大厦1-822(鹿城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邮编:*。
附件:2023-2024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表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
2023-2024年度鹿城区农业产业项目验收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主体 | 建设地点 | 主要建设内容 | 验收结论 | 实际投资额 | 补助资金 |
1 | 科技强农项目 | 温州 (略) 育苗基地一期提升 | 温州 (略) | 藤桥镇呈岸村 | 4520㎡连栋棚改造提升,新增农业智能化系统,播种机、 (略) 、育苗车等。 | 合格项目 | 200.*万元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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