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浔分局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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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分局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南浔分局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f-6003号

二、项目名称:南浔分局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杭州安 (略) 望江国际中心3号楼426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南浔分局2024年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南浔分局2024年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1年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新琴,沈永琴,周建琴,范斌,计莉琴(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安 (略) 76.076.072.072.075.074.27.1581.35
1杭州瑞 (略) 56.557.558.554.556.556.79.4166.11
1 (略) 34.041.032.030.030.033.420.053.4
1宁波博 (略) 43.046.039.037.037.040.47.1347.5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按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地 址:南 (略) 60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佳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星洲国际10幢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伟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锦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南浔区财政局

地 址:南 (略) 601号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

附件信息:

南浔分局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4】hzf-6003号

二、项目名称:南浔分局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报价:*(元)杭州安 (略) 望江国际中心3号楼426室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南浔分局2024年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南浔分局2024年物流大通道、空气站点设备运维详见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1年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沈新琴,沈永琴,周建琴,范斌,计莉琴(采购人代表)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供应商名称专家1专家2专家3专家4专家5商务技术得分报价得分总分
1杭州安 (略) 76.076.072.072.075.074.27.1581.35
1杭州瑞 (略) 56.557.558.554.556.556.79.4166.11
1 (略) 34.041.032.030.030.033.420.053.4
1宁波博 (略) 43.046.039.037.037.040.47.1347.53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按规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60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生态环境局南浔分局

地 址:南 (略) 60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温佳玲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计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05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 (略)

地 址: (略) 星洲国际10幢5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蔡伟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质疑联系人:*锦赟

质疑联系方式:0572-*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南浔区财政局

地 址:南 (略) 601号

联系人: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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