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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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8: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卫明、郑素兰、邹传俊(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艺敏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华安 (略) 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邹警官0596-*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芗 (略) 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艺敏、陈萍0596-*
附件:
附件1 无重大违反记录声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png
附件2 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ZZXH(2024)ZZ025CS(招标文件编号:ZZXH(2024)ZZ025CS)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芗城 (略) 42号金保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 (略) (略) 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1年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卫明、郑素兰、邹传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服务[0-100]万元 1.50%*80%,若代理服务费不满*,则按*计取;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b、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交代理服务费。 c、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 户 名:漳州 (略) 账 号:*27 开户行: 中国农 (略) 芗江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公安局     

地址:华安 (略) 30号        

联系方式:邹警官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 (略)             

地 址: (略) 芗 (略) 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联系方式:张艺敏、陈萍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敏

电 话:  0596-*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其他保险服务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07日 18:17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卫明、郑素兰、邹传俊(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 ¥18.*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艺敏
项目联系电话 0596-*
采购单位 华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华安 (略) 3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邹警官0596-*
代理机构名称 漳州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芗 (略) 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艺敏、陈萍0596-*
附件:
附件1 无重大违反记录声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png
附件2 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一、项目编号:ZZXH(2024)ZZ025CS(招标文件编号:ZZXH(2024)ZZ025CS)

二、项目名称: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 (略)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芗城 (略) 42号金保大厦

中标(成交)金额:18.*(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中国人民 (略) (略) 华安县公安局2024年民警商业补充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1年 详见附件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卫明、郑素兰、邹传俊(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收费标准以单个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本项目的项目类别及相应的收费标准如下:服务[0-100]万元 1.50%*80%,若代理服务费不满*,则按*计取;专家评审费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通知》闽财购函(2018)8号文规定由采购人支付。b、本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成交供应商须于5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缴交代理服务费。 c、代理服务费缴交帐户: 开 户 名:漳州 (略) 账 号:*27 开户行: 中国农 (略) 芗江支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安县公安局     

地址:华安 (略) 30号        

联系方式:邹警官05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漳州 (略)             

地 址: (略) 芗 (略) 向荣大厦12层C室(门铃123)            

联系方式:张艺敏、陈萍0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艺敏

电 话:  0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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