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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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结果公示

中国铁 (略) 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

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结果公示

中国铁 (略) 对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进行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车辆部

二、项目编号:LTXCL*

三、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日

国铁采购平台:(http://**)。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日

2.评审地点: (略) 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3.评审意见:

包号

包件名称

拟中标单位

备注

1

兰州局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

(略) 矿 (略)

公示时间:**日至**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铁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名称:中国铁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采购机构地点: (略) 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西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采购所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931-*;0931-*

传真:0931-*

邮箱:*@*eah.net

2.项目主管部门:车辆部

项目联系人: 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0931-*

六、拟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 (略) 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甘肃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 (略) 铁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汇款时请注明用途为:中标服务费)

七、拟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管理服务费缴纳凭及单位介绍信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电话

(略) 物资部采购管理科电话、传真:0931-*
甘肃 (略) 经营与法规部电话:0931-*传真:0931-*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质监部电话:0931-*传真:0931-* 邮箱:*@*63.com

甘肃 (略)

**日

,兰州

中国铁 (略) 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

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结果公示

中国铁 (略) 对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进行招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车辆部

二、项目编号:LTXCL*

三、采购公告日期及媒体

**日

国铁采购平台:(http://**)。

四、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日

2.评审地点: (略) 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

3.评审意见:

包号

包件名称

拟中标单位

备注

1

兰州局车辆系统起重机械起重量限制器的保护装置改造

(略) 矿 (略)

公示时间:**日至**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日18:00时前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铁 (略) 提出质疑,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名称:中国铁 (略)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

采购机构地点: (略) 民主东路383号金轮大厦西二楼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采购所程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931-*;0931-*

传真:0931-*

邮箱:*@*eah.net

2.项目主管部门:车辆部

项目联系人: 谭工

项目联系电话:0931-*

六、拟中标单位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中标服务费从投标人基本银行账户汇入甘肃 (略) 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甘肃 (略)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中 (略) 铁路支行

(汇款时请注明项目编号和用途,不接受其它交款方式及个人汇款;汇款时请注明用途为:中标服务费)

七、拟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中标管理服务费缴纳凭及单位介绍信领取中标通知书,未在规定时间之内领取中标通知书,将被视为放弃中标权利并扣除投标保证金。

八、监督电话

(略) 物资部采购管理科电话、传真:0931-*
甘肃 (略) 经营与法规部电话:0931-*传真:0931-*
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质监部电话:0931-*传真:0931-* 邮箱:*@*63.com

甘肃 (略)

**日

,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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