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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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JBFXT-**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乌鲁木齐 (略) (略) (第十二师)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朝阳西街8号秀水兰亭小区5号楼31号商铺报价:*(元)94.33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1.围绕节约型机关、垃圾分类、绿色食堂等方面设计基础通用标识及衍生宣传品制作。
2.设计有新疆特色、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业特色的IP形象及衍生宣传品制作。
3.对2个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升级改造,营造绿色低碳文化氛围。 4.提交完备的基础通用设计标识使用规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景慧,祖英,高培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峰鑫泰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1栋A座10楼10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嘉文

电 话:*

**日
**日
1



附件信息:

一、项目编号: XJBFXT-**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评审总得分
1乌鲁木齐 (略) (略) (第十二师)头屯河区头屯河农场朝阳西街8号秀水兰亭小区5号楼31号商铺报价:*(元)94.33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自治区公共机构节能降碳宣传标志标识设计制作项目(三次)采购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1.围绕节约型机关、垃圾分类、绿色食堂等方面设计基础通用标识及衍生宣传品制作。
2.设计有新疆特色、公共机构节能降碳行业特色的IP形象及衍生宣传品制作。
3.对2个单位重点区域进行升级改造,营造绿色低碳文化氛围。 4.提交完备的基础通用设计标识使用规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日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殷景慧,祖英,高培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07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 (略) 天山区和平北路12号

联系方式:09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博峰鑫泰 (略)

地 址:新 (略) 水磨沟区会展大道1119号乌鲁木齐晚报报业大厦1栋A座10楼10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穆嘉文

电 话:*

**日
**日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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