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WCCG-CS-*-1 采购人(全称): (略) 望城区司法局 (*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朝元律师事务所 (*方) 为了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2023-2024年度一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续签合同 (3)采购计划编号: WCCG-*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 标的名称 | 政府采购品目 | 型号规格 | 数量单位 | 数量 | 总价(元) | 1 | 2023-2024年度一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 法律文件代理服务 | / | 项 | 1 | * | 合计金额小写: * 元 合计金额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项目名称 | 2023-2024年度一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 政府采购编号 | WCCG-* | 采购代理编号 | HNHS-* | 服务内容 | 严格响应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或其他部分对该项目所有要求 | 投标报价(年度) | 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小写*.00 | 合同周期 | *年 | 项目负责人 | 肖谦 | 备 注 | | 分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2023-2024年度一般政府法律顾问服务金额单位:元 报价金额合计:小写:*.00元大写:点击查看>>万元整 序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具体要求说明 | 单价 | 数量 | 年度小计 | 政策功 能编码 | 备注 | 1 | 法律意见书 | 份 | 针对重大决策等重大行政行为,政府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组织律师团队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 | 3000元/份 | 不限数量 | * | |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第六条第2项第2目 审查、起草、修改合同、章程,提供资信调查,出具法律意见书、咨询建议书,参加项目谈判,出具律师见证书等,每件基础收费3000元-* 元。 | 2 | 法律文件 | 份 | 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件,审查政府合同。 | 3000元/份 | 不限数量 | * | | 同上 | 3 | 法律 咨询 | 小时 | 对行政管理过程中遇到的各类行政、民事、刑事等法律问题口头咨询的,由顾问律师及时口头回复 | 500元/小时 | 不限数量 | * | | 《湖南省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标准》第八条第2款执业3年以下的律师,每工作1小时收费不低于500元 | 4 | 一般性法律事务 | 小时 | 提供最新有关法律信息等一般性法律工作 | 500元/小时 | 不限数量 | * | | 同上 | 5 | 律师常驻坐班 | 天 | 周一至周五 | 1000元/天 | 1人 | * | | 同上 | 6 | 律师、专家顾问费用 | 天 | 针对法律意见书、法律文件等重大法律问题进行审核论证 | 1000元/天 | 3人 | * | | 同上 | 合计 | | *元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4-04-28 —— 2025-04-27 3.2 履行地点: (略) 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行政中心15楼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团队专职律师共4名,安排一名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在望城区司法局值班。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按年度在两个月内支付5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服务期满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完成至10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 (略) 长 (略) 支行(湖南朝元律师事务所:**)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方在收到*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方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内容: 1.为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并参加相关会议; 2.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并参加相关会议; 3.协助*方审查行政复议、诉讼及非诉讼等法律事务; 4.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协助草拟、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审查政府合同并参加相关会议; 6.开展周工作总结和重大复杂案件会商; 7.参与突发事件、信访案件的应急处理; 8.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一般法律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的工作指南》文件要求进行简易程序验收。 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方的权利义务: 6.1*方享有如下权利: 6.1.1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情权、参与权; 6.1.2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6.1.3获取报酬的权利; 6.1.4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约定享有的其他权利。 6.2*方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6.2.1不得利用政府法律顾问名义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活动; 6.2.2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一般性法律事务工作;对*方的文件、合同、议题及其他交办审查事项,*方应认真审查,按时反馈意见,保证审查意见质效;及时配合*方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参加各项会议,正确发表法律意见。 6.2.3应当依据法律作出判断,尽最大努力维护政府利益; 6.2.4保守在办理政府法律事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行政机关认为不能对外公开的信息; 6.2.5未经行政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有关法律事务处理的意见; 6.2.6与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6.2.7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或者政府法律顾问合同约定应当履行的其他义务; 6.2.8按*方要求,每周须安排一名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在*方指定的办公地点,遵循*方作息时间,以坐班的形式值班五天;如因非*方的原因无法按时坐班,需提前向*方请假报备,并及时安排其他人员进行坐班; 6.2.9除正常工作时间外,*方因紧急会议或其他重要法律事务需要的,*方应当在接到电话通知后二十分钟内赶到*方通知的地点; 6.2.10保证在本法律服务项目服务期限结束前一个月内,认真总结年度法律顾问服务情况,并提交书面工作总结; 6.3*方的权利 6.3.1*方有权监督*方律师的工作情况并作出书面评价; 6.3.2在法律服务过程中,*方认为相关人员不适合本法律服务团队,*方应同意及时调整、更换,确保服务质量。 6.3.2*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方有权解除聘用关系: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规定,情节严重的; (2)因身体原因无法胜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 (3)受所在单位处分的; (4)受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受律师协会行业处分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政府法律顾问年度服务质量考评不合格的; (7)其他依法不能履行政府法律顾问职责的。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 (略) 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质量验收标准或存在质量缺陷,而*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方应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双方商定降低合同的价格。 (2)如果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方接受。如果*方未能在*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未采取补救措施,*方有权从应给付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方损失的,*方有权进一步要求*方赔偿。 7.5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方。*方在收到*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方所 (略) 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本合同*式*份,*方执*份,*方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采购人(*方)盖章处 | *方(公章): | (略) 政府招标供应商(*方)盖章处 | 地址: | (略) 望城区雷锋北大道1688号 | 地址: | (略) 望城县经济开发区1 (略) 时光写字楼908、9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