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村湖农场公司机械化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潘村湖农场公司机械化配套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机械化配套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机械化配套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开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略) 机械化配套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略) 庐阳区花园街8号
投标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肥东县店埠镇镇北 (略) 2.5公里处
投标报价:*佰**万零*仟元整(¥*.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集 (略)
地 址: (略) (略) 潘村北
联系人:许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27号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0551-*-656
公示期: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468号通和易居同辉南苑19号楼,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省农垦集 (略)
安徽 (略)
2024年05月08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略) 机械化配套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机械化配套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04月12日
开标日期: 2024年05月07日
(略) 机械化配套项目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 (略)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 (略) 庐阳区花园街8号
投标报价:*佰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省 (略)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肥东县店埠镇镇北 (略) 2.5公里处
投标报价:*佰**万零*仟元整(¥*.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送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货物。
招标人:安徽省农垦集 (略)
地 址: (略) (略) 潘村北
联系人:许工
电 话:*
招标代理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略) 27号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 0551-*-656
公示期: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1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略) 提出质疑,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6。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处提出投诉,地址: (略) (略) 468号通和易居同辉南苑19号楼,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安徽省农垦集 (略)
安徽 (略)
2024年05月08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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