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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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5-08 16:53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JSJY*1

二、项目名称: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霍山县衡山 (略) 瑞景苑商住楼1#201

成交金额:*佰万零*仟*佰零*元*角*分(小写:*.2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 (略) 、砼路面破复、 (略) 面破复、新建排水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燃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刚、*晓东、余金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单龙寺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和安徽 (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单龙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单龙寺镇

联系电话:徐先生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 (略) 淠河新区33号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0564-*

霍山县单龙寺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4年5月8日

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略)

信息时间:2024-05-08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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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成交公示

一、项目编号:JSJY*1

二、项目名称: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供应商地址:霍山县衡山 (略) 瑞景苑商住楼1#201

成交金额:*佰万零*仟*佰零*元*角*分(小写:*.2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扫帚河村污水治理提升工程施工范围:本工程主要工程内容为: (略) 、砼路面破复、 (略) 面破复、新建排水沟等(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项目经理:刘燃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工程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书:皖*


五、评审专家名单:许刚、*晓东、余金鑫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单龙寺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和安徽 (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4-*、0564-*。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

依法向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单龙寺镇人民政府

地址:霍山县单龙寺镇

联系电话:徐先生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 (略)

地址: (略) 霍山县衡山 (略) 淠河新区33号楼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女士

电  话:0564-*

霍山县单龙寺镇人民政府

安徽 (略)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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