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田镇淇园自然村至龙潭路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江田镇淇园自然村至龙潭路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 (略) |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5号楼19层 | 3,* | 96.10 |
采购包1(江田镇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江田镇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 项 | 林家庆 | 闽*0 | 3,* |
采购人代表: | 郑艳峰 |
评审专家: | 陈昉 、 林骏嵩 、 董心文 、 林盈盈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7%;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 (略) 福州乌山荣域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江田镇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2.*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2.1施工范围: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等
名称: (略) 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长乐区江田镇友爱村新街37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
电话:*
福建 (略)
2024年05月09日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福建 (略) | (略) 晋安区东二环泰禾5号楼19层 | 3,* | 96.10 |
采购包1(江田镇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工程类(福建 (略)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单位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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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江田镇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 |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日 | 项 | 林家庆 | 闽*0 | 3,* |
采购人代表: | 郑艳峰 |
评审专家: | 陈昉 、 林骏嵩 、 董心文 、 林盈盈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采购包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2)收费费率标准:金额(万元)100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金额(万元)100-500,收费费率标准0.7%;3)代理服务费的缴纳方式:a.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代理服务费。b.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缴纳。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开户名:福建 (略) ;开户行: (略) 福州乌山荣域支行;账号:**。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江田镇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工程项目:2.*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各供应商的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2.结果公告“四、主要标的信息”中部分内容与以下信息不一致的按以下信息为准:
2.1施工范围:淇园自然 (略) 休闲景观改造等
名称: (略) 长乐区江田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长乐区江田镇友爱村新街37号
联系方式:*
名称:福建 (略)
地址: (略) 466-5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6号楼2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秀娟
电话:*
福建 (略)
2024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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