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污水处理其他除氟药剂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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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污水处理其他除氟药剂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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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污水处理其他除氟药剂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污水处理其他除氟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茂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邗江区京华城路276号昌建广场6-1916

中标金额:

氢氧化钠(液体):1085元/吨

磁粉(固体):1660元/吨

阴离子聚*烯酰胺(固体一等品):10900元/吨

阳离子聚*烯酰胺固体:18900元/吨

聚合氯化铝(饮用水级,液体):309元/吨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传根、李志、杨成俊、陈俊明、程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宁国众益新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 (略) (联系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宁国众益新 (略)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管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管先生、吴先生

电 话:0563-*、0563-*

(略) 宁国众益新 (略) 安徽 (略)

**日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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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宁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污水处理其他除氟药剂采购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GSQTJY*

二、项目名称: (略) 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沥园区污水处理其他除氟药剂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茂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邗江区京华城路276号昌建广场6-1916

中标金额:

氢氧化钠(液体):1085元/吨

磁粉(固体):1660元/吨

阴离子聚*烯酰胺(固体一等品):10900元/吨

阳离子聚*烯酰胺固体:18900元/吨

聚合氯化铝(饮用水级,液体):309元/吨

四、评审专家名单:张传根、李志、杨成俊、陈俊明、程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宁国众益新 (略) 、安徽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联系电话:0563-*、0563-*。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 (略) (联系电话:0563-*)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宁国众益新 (略)           

地 址: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染坊路投资服务中心一楼

联系方式:管先生、0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青龙东路 (略) 广场2幢15单元15005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563-*           

项目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人:管先生、吴先生

电 话:0563-*、0563-*

(略) 宁国众益新 (略) 安徽 (略)

**日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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