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东凤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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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东凤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挂牌(上网竞价)][工业用地(标准地)]G03-2024-0007中山市东凤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结果公告

时间:**11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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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信息
竞得人: 中山东凤镇万洋众创 (略) (竞买号:3582)
成交总价 : 66942万元
成交时间: ** 09:3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03-2024-0007 宗地位置: (略) 东凤镇同安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标准地) 用地面积: *.03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 11:00:00
出让年限: 50年
保证金: 20082万元 起始价: 66942万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09: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09:30:00
动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容积率下限: 2.0 容积率上限: 4.0
建筑密度下限: 35% 建筑密度上限: 60%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1.产业用房限高7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地标建筑限高150米。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如下: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停车楼必须配置建设上下停车楼的坡道,停车楼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停车楼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3.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47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4.建筑系数控制值满足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5.地块内部路的支路网密度不小于3km/k㎡,道路交叉口间距宜控制在150-250m。
6.该用地需要建设标志性建筑,建筑高度不能低于80米。
7.该用地须配套1个生活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9个10kV开关站,实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扩建1个附设式基站;新增1个独立式基站。
8.地块内部路具体线位可结合地块整体开发修规方案进行微调。为保障区域间的道路连通性,地块内部主要道路不得封闭,但可作为园区道路系统统筹管理。
9.工业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用地内的生产辅助建筑面积的总量不得超过总计容面积的15%。对于项目总用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工改工”项目,在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不超过7%的前提下,允许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上限由15%提高至20%。
10.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03-2024-0007)执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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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11信息来源: (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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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人: 中山东凤镇万洋众创 (略) (竞买号:3582)
成交总价 : 66942万元
成交时间: ** 09:30:00
详细信息
宗地编号: G03-2024-0007 宗地位置: (略) 东凤镇同安村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标准地) 用地面积: *.03平方米
土地现状: 已平整 保证金截止时间: ** 11:00:00
出让年限: 50年
保证金: 20082万元 起始价: 66942万元
竞买申请开始时间: ** 09:00:00 竞买申请截止时间: ** 11:00:00
网上报价开始时间: ** 09:00:00 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09:30:00
动工时间: ** 竣工时间: **
容积率下限: 2.0 容积率上限: 4.0
建筑密度下限: 35% 建筑密度上限: 60%
绿地率下限: 10% 绿地率上限: 15%
最小建筑限高: / 最大建筑限高: /
其他要求: 1.产业用房限高70米,配套设施建筑限高100米,地标建筑限高150米。
2.停车位的设置标准如下:小汽车停车位按照≥0.2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摩托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均按0.1个车位/100㎡计容建筑面积配建;鼓励建设地下停车库和停车楼,停车楼必须配置建设上下停车楼的坡道,停车楼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停车楼建筑面积不计算容积率。
3.地下空间情况:使用性质为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为*.88平方米,其中负一层建筑面积为*.47平方米,开发强度上限为地下4层,竖向利用深度为浅层(0-15m)。
4.建筑系数控制值满足自然资源部发布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要求。
5.地块内部路的支路网密度不小于3km/k㎡,道路交叉口间距宜控制在150-250m。
6.该用地需要建设标志性建筑,建筑高度不能低于80米。
7.该用地须配套1个生活垃圾收集站,用地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9个10kV开关站,实用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扩建1个附设式基站;新增1个独立式基站。
8.地块内部路具体线位可结合地块整体开发修规方案进行微调。为保障区域间的道路连通性,地块内部主要道路不得封闭,但可作为园区道路系统统筹管理。
9.工业用地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工业用地内的生产辅助建筑面积的总量不得超过总计容面积的15%。对于项目总用地面积达到30亩以上的“工改工”项目,在配套设施用地面积占比不超过7%的前提下,允许配套设施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比例上限由15%提高至20%。
10.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G03-2024-0007)执行。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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