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监理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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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监理一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监理

中标通知书
(略) 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监理一标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管理局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大东区 建设地点 (略) 大东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乔泰 (略) 朱浩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1.*% 245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91.9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乔泰 (略) 江苏 (略) 吉林东南 (略)
项目负责人 朱浩 王乃荣 孙义军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1.*% 1.*% 1.*%
工程工期 245日历天 245日历天 24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评审得分 91.94 86.86 86.78
企业业绩
1.东吴路(禹山路-滨水路)道路改造监理工程
2. (略) 纺织染整产 (略)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3.X1907地块(运河印象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1. (略) 政 (略) 区绿化维护项目(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乔泰 (略) 江苏 (略) 吉林东南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 (略)  签于 2024/05/11 13:33:48
辽宁 (略)  签于 2024/05/11 13:28:02
中标通知书
(略) 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TP* 工程名称 (略) 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
标段编号 *TP* 标段名称 (略) 大东区圣安路积水点改造及示范区排水管网修复清淤项目监理一标段
建设单位 (略) (略) 管理局 填报单位 辽宁 (略)
工程类别 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日 公示结束时间 **日
项目所在区域 (略) · (略) ·大东区 建设地点 (略) 大东区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乔泰 (略) 朱浩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 1.*% 245日历天 合格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91.94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乔泰 (略) 江苏 (略) 吉林东南 (略)
项目负责人 朱浩 王乃荣 孙义军
注册资格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
证书编号 * * *
投标报价 1.*% 1.*% 1.*%
工程工期 245日历天 245日历天 245日历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级(监理)
评审得分 91.94 86.86 86.78
企业业绩
1.东吴路(禹山路-滨水路)道路改造监理工程
2. (略) 纺织染整产 (略)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施工与保修阶段监理
3.X1907地块(运河印象地块)配套道路工程监理
1. (略) 政 (略) 区绿化维护项目(监理)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乔泰 (略) 江苏 (略) 吉林东南 (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辽宁 (略)  签于 2024/05/11 13:33:48
辽宁 (略)  签于 2024/05/11 13:2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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