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丁集镇丁集学校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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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丁集镇丁集学校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QY2024-013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集镇*集学校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沭阳县山东商城A2-7幢107室

成交金额:*.28元(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人教-简爱(九年级下)、人教-镜花缘(七年级上)、人教-昆虫记(八年级上)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品牌: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2021期、2023期、2023期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3本、3本、3本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单价:20.50元/本、24.70元/本、14.62元/本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艳梅、王红群、陶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高速财富广场24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略)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安徽 (略)

**日

标签:

信息来源http://**

一、项目编号:QY2024-013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集镇*集学校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沭阳县山东商城A2-7幢107室

成交金额:*.28元(点击查看>>万*仟*佰**元*角*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人教-简爱(九年级下)、人教-镜花缘(七年级上)、人教-昆虫记(八年级上)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品牌: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规格型号:2021期、2023期、2023期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3本、3本、3本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单价:20.50元/本、24.70元/本、14.62元/本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陈艳梅、王红群、陶勇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收费金额:按采购文件规定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 (略)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联系电话:0564-*。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裕安区天堂寨路与将军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联系方式:05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略)

地 址: (略) 高速财富广场2404室

联系方式:056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564-*

(略) 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安徽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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