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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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AHZB*

二、项目名称: (略) 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大兴区庞各庄镇隆华 (略) 33号楼1层33-108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方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其新、林艳、冯伟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121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华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地震局 提出投诉,联系人:谷主任,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震局

地 址: (略) 长江西路558号

联 系 人:谷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联 系 人:徐工、尹工

联系方式:0551-*、*/*

**日

安徽省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HAHZB*

二、项目名称: (略) 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华测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略) 大兴区庞各庄镇隆华 (略) 33号楼1层33-108

中标(成交)金额:点击查看>>万*仟元整(¥*.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略) 地震局巨灾防范工程地质雷达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方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其新、林艳、冯伟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121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华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地震局 提出投诉,联系人:谷主任,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震局

地 址: (略) 长江西路558号

联 系 人:谷主任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 (略)

地  址: (略) 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A座3楼

联 系 人:徐工、尹工

联系方式:055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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