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X-*-XLYCS
二、项目名称: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沂蒙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11号11F、14F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为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区域水源涵养功能、维护河道、沟塘水生态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水土保持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经肥西县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开展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含概算编制,若需要)、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汇报和评审等,施工现场所有涉及和跟踪服务等范围内所有设计)。 服务要求: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间,必须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响应采购人审核要求和上级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服务内容,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编制成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设计成果应达到《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等行业规范内容与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应充分表达设计理念。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永忠、孙传辉、王道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江河水利水电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185号,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水务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水务局
地 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江河水利水电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
十、附件
**日
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FX-*-XLYCS
二、项目名称: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山东沂蒙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兰山区柳青街道北京路11号11F、14F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 服务范围:为防治水土流失、提高区域水源涵养功能、维护河道、沟塘水生态和改善人居环境,根据水土保持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经肥西县水务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开展肥西县2024年生态清洁小流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方案(含概算编制,若需要)、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效果图设计以及各阶段的汇报和评审等,施工现场所有涉及和跟踪服务等范围内所有设计)。 服务要求:供应商在合同服务期间,必须与采购人保持密切联系,随时响应采购人审核要求和上级审查意见,及时修改和完善相关服务内容,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交相关编制成果。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设计成果应达到《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GB51018-2014等行业规范内容与深度要求,设计成果应充分表达设计理念。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李永忠、孙传辉、王道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 (略) 江河水利水电 (略)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高新区海棠路185号,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肥西县水务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肥西县水务局
地 址: (略) 肥西县上派镇人民路4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略) 江河水利水电 (略)
地 址: (略) 高新技术开发区海棠路185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 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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