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出租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互联网提升服务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出租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互联网提升服务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结果公告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 购买出租屋火灾自动报警 (略) 提升 服务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 |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办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 年5 月15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出租屋火灾自动报警 (略) 提升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 (略) 入选,分别是1、深 (略) ;2、深圳 (略) ;3、 (略) 尚华消防机电 (略)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略) 参与报名,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招标要求,深 (略) (*元);深圳 (略) (*元); (略) 尚华消防机电 (略) (*元)。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深圳 (略) 为中标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 (略)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服务地点: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辖区内541栋7层以上出租屋。 服务内容:1.提供每日24小时响应服务,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群众或采购方报故障后,30分钟内电话响应,1小时内预约现场服务,12小时内消除故障; 2.按季度及年度为区域汇总分析预警数据和原因,对区域进行严格监督; 3.定期线上巡检监控区域设备运行状态,并且每季度针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线下的现场巡检工作并提供相应工作数据的台账; 4.提供辅助值守服务,定期联系客户,根据产品需求,定期针对设备进行维护。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 (略) 268号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4 年5 月 15日 |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 购买出租屋火灾自动报警 (略) 提升 服务项目的中标公示(实施购买后) | |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办管理办公室 填报日期:2024 年5 月15日 | |
根据《光明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的通知》(深光发财〔2018〕771号)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 | |
项目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关于购买出租屋火灾自动报警 (略) 提升服务项目 | |
实施购买后公开的信息 | 供应商征集筛选情况: 经过征 (略) 入选,分别是1、深 (略) ;2、深圳 (略) ;3、 (略) 尚华消防机电 (略) 。 |
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 (略) 参与报名,三家公司提供的服务内容均符合招标要求,深 (略) (*元);深圳 (略) (*元); (略) 尚华消防机电 (略) (*元)。按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深圳 (略) 为中标供应商。 | |
成交供应商(承接主体)名称:深圳 (略) | |
项目成交金额:*元 | |
服务内容和承诺:服务地点: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辖区内541栋7层以上出租屋。 服务内容:1.提供每日24小时响应服务,配备专业的维护人员,群众或采购方报故障后,30分钟内电话响应,1小时内预约现场服务,12小时内消除故障; 2.按季度及年度为区域汇总分析预警数据和原因,对区域进行严格监督; 3.定期线上巡检监控区域设备运行状态,并且每季度针对所有设备进行一次线下的现场巡检工作并提供相应工作数据的台账; 4.提供辅助值守服务,定期联系客户,根据产品需求,定期针对设备进行维护。 | |
经本单位确认,上述公告信息真实、合规。 单位名称: (略) 光明区新湖街道应急管理办公室 地址:光明区新湖街道 (略) 268号 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公告日期:2024 年5 月 15日 |
注:1、未纳入集中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在购买服务实施前,采购人 (略) (略) 站公告项目名称、服务标准和要求、购买预算等内容,公告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购买服务结果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将项目征集筛选情况、竞争及评比遴选情况、承接主体、成交金额、服务内容和承诺等信息对外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3个日历日。
2、对公告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由购买主体(采购部门)负责受理并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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