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新建道路、围墙、厂房及附属工作用房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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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部新建道路、围墙、厂房及附属工作用房工程勘察设计采购结果公示第1包

某 (略) 、围墙、厂房及附属工作用房

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告

(编号:2024-JYAJCE-F1001)

一、项目名称:某 (略) 、围墙、厂房及附属工作用房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2024-JYAJCE-F1001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四、评审情况:

本次询价于2024年5月8日 (略) 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评审结果

第一名: (略) (略) ,投标报价:*.51元;

第二名: (略) 政交 (略) ,投标报价:*.18元;

第三名: (略) 政工程 (略) ,投标报价:*.84元。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拟定: (略)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报价为*.51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勘察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赛华(身份证号*239)。

六、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如有关企业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之内,向质疑企业做出书面答复。非利益相关人非实名非书面形式不予受理。

七、质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单位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住所或自然人姓名、职务;

(三)质疑的项目名称和编号;

(四)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相关请求和主张;

(六)单位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七)提出质疑的日期。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 (略) ,浙江,海南, (略) , (略) ,上海,海口

某 (略) 、围墙、厂房及附属工作用房

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公告

(编号:2024-JYAJCE-F1001)

一、项目名称:某 (略) 、围墙、厂房及附属工作用房工程勘察设计

二、项目编号:2024-JYAJCE-F1001

三、项目概况:详见招标公告。

四、评审情况:

本次询价于2024年5月8日 (略) 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共由5人组成;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五、评审结果

第一名: (略) (略) ,投标报价:*.51元;

第二名: (略) 政交 (略) ,投标报价:*.18元;

第三名: (略) 政工程 (略) ,投标报价:*.84元。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情况,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原则和方法,拟定: (略) (略)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标报价为*.51元,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勘察设计相关规范及标准、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工期120日历天,项目负责人*赛华(身份证号*239)。

六、公示时间:2024年5月14日至5月16日。

如有关企业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我部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之内,向质疑企业做出书面答复。非利益相关人非实名非书面形式不予受理。

七、质疑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质疑人的单位名称、住所、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被质疑人的单位名称、住所或自然人姓名、职务;

(三)质疑的项目名称和编号;

(四)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五)相关请求和主张;

(六)单位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七)提出质疑的日期。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

, (略) ,浙江,海南, (略) , (略) ,上海,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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