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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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庄浪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庄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16:06
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松,朱锦珍,李凌华,党晟,张乐(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0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雪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庄浪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崆峒区绿地广场金润国际一号楼8楼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3-*
附件:
附件1 1f10d136-59a8-46c0-a0c3-35d1fea3f573.pdf
附件2 9d4*-4*-8d4af56d9324.pdf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JH*

二、项目名称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庄浪县诚意汽车 (略)

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西关沙石咀

103.815

76.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庄浪县诚意汽车 (略)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排量要求2.0L—3.0L,国产车辆优先,荷载人员5人,车型为皮卡(带有封闭式货箱),车辆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车辆必须挂蓝牌(因车辆需要在乡镇基层使用电动车无法满足充电和续航需求续航需求)。成交单位保证行驶证、完税证明、车辆等各种行车手续齐全完整,车辆交付后,出租车辆的保险费、年审费、均有成交方负责。采购人负责车辆油费、驾驶员以及使用期限内的车辆正常保养维修。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以上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详见招标文件

租赁符合特种车辆备案、审验、完险(已缴纳车辆保险)的警示标识的警用车辆 27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党晟,朱锦珍,李凌华,王建松,张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的书面协议收取,上述费用由中标人计入投标成本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

收费金额: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浪县公安局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绿地广场金润国际一号楼8楼801室

联系方式:0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燕

电 话:*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品目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采购单位 庄浪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庄浪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15日 16:06
评审专家名单 王建松,朱锦珍,李凌华,党晟,张乐(采购人代表)
总中标金额 ¥103.*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雪燕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庄浪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6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甘肃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崆峒区绿地广场金润国际一号楼8楼8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933-*
附件:
附件1 1f10d136-59a8-46c0-a0c3-35d1fea3f573.pdf
附件2 9d4*-4*-8d4af56d9324.pdf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JH*

二、项目名称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标包

是否废标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联系地址

中标金额(万元)

评审报价/评审得分

包1

庄浪县诚意汽车 (略)

庄浪县水洛镇南城区西关沙石咀

103.815

76.1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供应商名称

名称

服务时间

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服务范围

庄浪县诚意汽车 (略)

庄浪县公安局2024年警用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排量要求2.0L—3.0L,国产车辆优先,荷载人员5人,车型为皮卡(带有封闭式货箱),车辆具有合法的车辆行驶证,车辆必须挂蓝牌(因车辆需要在乡镇基层使用电动车无法满足充电和续航需求续航需求)。成交单位保证行驶证、完税证明、车辆等各种行车手续齐全完整,车辆交付后,出租车辆的保险费、年审费、均有成交方负责。采购人负责车辆油费、驾驶员以及使用期限内的车辆正常保养维修。供应商所提供的车辆需符合国家规定安全环保等要求,车辆在使用期间如确需维修、保养,或年审、季审、接受定期检审及其它经采购人认可的合理因素而造成需要暂停运行时,供应商必须调派同等条件以上的车辆(需采购人认可)供采购人使用。

详见招标文件

租赁符合特种车辆备案、审验、完险(已缴纳车辆保险)的警示标识的警用车辆 27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标段

专家

包1

党晟,朱锦珍,李凌华,王建松,张乐(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以及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达成的书面协议收取,上述费用由中标人计入投标成本向招标代理机构直接支付。

收费金额:1.*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浪县公安局

地 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60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 (略)

地 址: (略) 崆峒区绿地广场金润国际一号楼8楼801室

联系方式:09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雪燕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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