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意公司新建高速苗木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路意公司新建高速苗木采购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4 年5月 16日—— 2024 年5 月20 日)
项 目 名 称 | 路意公司新建高速苗木采购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 标 人 | 重庆路意 (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023-* | |||||
拟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辰源禾(重庆)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曾氏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荆州区松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 ||||||
拟中标人 | 中辰源禾(重庆) (略) | 中标金额 | ¥*.10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K8QE944 |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 重庆 (略) 存在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绿化苗木供货业绩,重庆 (略) 提供的合同中,合同金额*.00元,包括1.农业种植结构调整,2.景观示范林建设,3.低效林改造,4.农村四旁植树,5.森林抚育,6.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7.宜林地造林和灌木林地培育;其中.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森林抚育不涉及苗木供应,故苗木供应合同少于500万的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略) 存在清单报价低于85%,且未提供报价分析。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清单单价低于最高价85%的,投标人需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报价组成分析。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满足要求,否决其投标。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路意 (略) | 联系 电话 | * | ||||
招标人: 重庆路意 (略) 2024年 5月1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 年 5月 16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2024 年5月 16日—— 2024 年5 月20 日)
项 目 名 称 | 路意公司新建高速苗木采购项目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 标 人 | 重庆路意 (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略) | 023-* | |||||
拟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中辰源禾(重庆) (略)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成都曾氏 (略)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略) 荆州区松璐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 | ||||||
拟中标人 | 中辰源禾(重庆) (略) | 中标金额 | ¥*.10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MACK8QE944 | ||||||
否决投标情况及理由: | 重庆 (略) 存在业绩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绿化苗木供货业绩,重庆 (略) 提供的合同中,合同金额*.00元,包括1.农业种植结构调整,2.景观示范林建设,3.低效林改造,4.农村四旁植树,5.森林抚育,6.疏林地及未成林地营造林,7.宜林地造林和灌木林地培育;其中.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和森林抚育不涉及苗木供应,故苗木供应合同少于500万的业绩要求,否决其投标。 (略) 存在清单报价低于85%,且未提供报价分析。不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所填报的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设定的清单单价低于最高价85%的,投标人需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提供报价组成分析。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3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报价不满足要求,否决其投标。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重庆路意 (略) | 联系 电话 | * | ||||
招标人: 重庆路意 (略) 2024年 5月16日(单位公章)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2024 年 5月 16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 (略)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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