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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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生态环境局焦作市“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焦财招标采购-2024-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略) “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将机动车遥感监测、机动车年检检验、路检与入户执法抽查、柴油车远程(OBD)监控、机尾气维修治理、企业运输门禁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加油站监控管理等机动车相关业务进行融合,数据互联互通,建立移动源全方位闭环管理模式,实现移动源智能分析、溯源分析,精细化、精准化的监管与应用。合同履行运维期限:4个月。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焦公资采购H2024-027号-1 中国 (略) (略) (略) 塔南路369号 1,980,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希明、高红霞、郑敏敏、田敬敬、董荣校(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28,7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无效投标单位:①河南 (略) ,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且未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无效标处理。②河南 (略) ,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尽管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书面说明,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也没有相关佐证的证明材料,故作无效标处理。 2、得分及排序详见附件。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解放区人民路99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解放东路1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孙女士
联系方式:*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焦财招标采购-2024-9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日
5、评审日期:**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略) “天地车人”一体化监控系统将机动车遥感监测、机动车年检检验、路检与入户执法抽查、柴油车远程(OBD)监控、机尾气维修治理、企业运输门禁管控、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加油站监控管理等机动车相关业务进行融合,数据互联互通,建立移动源全方位闭环管理模式,实现移动源智能分析、溯源分析,精细化、精准化的监管与应用。合同履行运维期限:4个月。
三、中标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焦公资采购H2024-027号-1 中国 (略) (略) (略) 塔南路369号 1,980,000.00
序号 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1 (略) “天地车人”一体化监管平台建设项目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 详见附件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胡希明、高红霞、郑敏敏、田敬敬、董荣校(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 (略) 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 (略)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标准,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收费金额:28,760.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无效投标单位:①河南 (略) ,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且未在评标现场规定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未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按无效标处理。②河南 (略) ,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投标人的报价,尽管该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了书面说明,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且在投标人投标文件中也没有相关佐证的证明材料,故作无效标处理。 2、得分及排序详见附件。 3、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以供应商提交的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的不再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生态环境局
地址: (略) 解放区人民路999号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 (略) 解放东路11号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孙女士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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