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略) (略) 受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49)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日14时3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2.招标编号:GN**49
3.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包括: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自动体外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氧装置、医用家具等。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舒晖 (略)
投标报价:*.00元
公示期:自**日至**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 (略) (略) 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各潜在投标人:
修正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技术参数响应偏差表”中备注表述为: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情况。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投标产品对招标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1)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差表》填写不实,或中标人实际供货的产品技术参数未能达到其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可视作该投标人虚假应标;
(2)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虚假应标的投标人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对虚假应标投标人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须进行相应赔偿。
特此说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略) (略)
**日
各潜在投标人:
修正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请各投标人参照本公告附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说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略) (略)
**日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1.2 招标人: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GN**49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N**49
2.5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龙桥镇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包括: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自动体外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氧装置、医用家具等。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交货及安装地点: (略) 庐江县龙桥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验收完毕。
2.9 项目类别:货物
2.10 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标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日14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关注开标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蒋航海
电话:*
(略) (略) 受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委托,就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49)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日14时3 (略) (略)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2.招标编号:GN**49
3.主要内容:本次招标为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包括: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自动体外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氧装置、医用家具等。
4.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舒晖 (略)
投标报价:*.00元
公示期:自**日至**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 (略) (略) 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
特此公示。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
各潜在投标人:
修正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五、技术参数响应偏差表”中备注表述为:
1.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情况。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投标产品对招标技术要求的响应情况。
(1)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参数响应偏差表》填写不实,或中标人实际供货的产品技术参数未能达到其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可视作该投标人虚假应标;
(2)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虚假应标的投标人投标,或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有权对虚假应标投标人终止合同,并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处理。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须进行相应赔偿。
特此说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略) (略)
**日
各潜在投标人:
修正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请各投标人参照本公告附件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特此说明。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修改部分仍执行招标文件。
(略) (略)
**日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1.2 招标人: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1.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1.4 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
2.2 招标项目编号:GN**49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GN**49
2.5 建设地点: (略) 庐江县龙桥镇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庐江县乡村振兴产业集中示范区项目龙桥化工园医疗救护站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包括: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自动体外除颤仪、心电监护仪、移动式等离子空气消毒机、供氧装置、医用家具等。具体内容与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7 交货及安装地点: (略) 庐江县龙桥镇,招标人指定地点。
2.8交货及安装周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货到现场安装、验收完毕。
2.9 项目类别:货物
2.10 最高投标限价: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依法纳入医疗器械管理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投标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②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适用第三类医疗器械)。
③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适用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
④投标产品或其生产(或经营)纳入备案管理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承诺函中承诺在合同签订前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所投标产品的备案证明材料。《免于经营备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中的产品可不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日至**日14时30分。
4.2 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应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 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优质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日14时30分。
6.2 开标地点:线上开标,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可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关注开标情况。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略) 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庐 (略) 、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安徽合肥庐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桥化工园建设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址: (略) 包河区包河大道236号
联系人:蒋航海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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