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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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平和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1: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何智贤; 评审专家:周英和、卢明兰。
总成交金额 ¥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胡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平和县小 (略) 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吉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2单元7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胡*

一、项目编号:吉力(JLPH-2024)代-006号(招标文件编号:吉力(JLPH-2024)代-006号)

二、项目名称: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集 (略) 599号三楼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 (略) 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 1.对平和县已公布的第四、五批历史建筑进行建档测绘和保护图则编制(共6宗);2.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牌制作(共9个)。 详见采购文件 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规范要求提交成果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闽建风貌函〔2019〕27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何智贤;评审专家:周英和、卢明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闽招协〔2021〕32 号)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由采购人支付。专家评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及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项目劳务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和县小 (略) 76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吉力 (略)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2单元704            

联系方式:小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平和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5月21日 11:09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何智贤; 评审专家:周英和、卢明兰。
总成交金额 ¥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胡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平和县小 (略) 7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周先生*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吉力 (略)
代理机构地址 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2单元7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胡*

一、项目编号:吉力(JLPH-2024)代-006号(招标文件编号:吉力(JLPH-2024)代-006号)

二、项目名称: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 (略)

供应商地址: (略) 集 (略) 599号三楼301室

中标(成交)金额:7.*(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 (略) 平和县2024年历史建筑建档测绘、保护图则编制和保护牌制作项目 1.对平和县已公布的第四、五批历史建筑进行建档测绘和保护图则编制(共6宗);2.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保护牌制作(共9个)。 详见采购文件 2024年6月30日前按照规范要求提交成果 按照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闽建风貌函〔2019〕27号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何智贤;评审专家:周英和、卢明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闽招协〔2021〕32 号)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取,由采购人支付。专家评审费:根据闽财购函[2017]64号及闽财购函[2018]8号文件规定,项目劳务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平和县小 (略) 76号        

联系方式:周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吉力 (略)             

地 址:平和县小溪镇祥丰佳苑2号楼2单元704            

联系方式:小胡*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胡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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