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3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宁化县2023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和《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宁财〔2023〕602号)文件精神,确定了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乡镇联合组织人员,对承担项目主体所实施的项目进行核对验收,现对已验收的项目结果(附件)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如对公示中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宁化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8-*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
宁化县财政局农业股:0598-*
附件:宁化县2023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宁化县2023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 建设地点 | 验收结果 | 拟拨付资金 |
1 | 宁化县富达家庭农场 | 石壁镇 | 合格 | 10 |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3号)和《宁化县财政局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3年农民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宁财〔2023〕602号)文件精神,确定了项目承担主体。经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乡镇联合组织人员,对承担项目主体所实施的项目进行核对验收,现对已验收的项目结果(附件)给予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8日。如对公示中的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反映。以单位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反映情况的提倡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
举报电话:
宁化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0598-*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0598-*
宁化县财政局农业股:0598-*
附件:宁化县2023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表
宁化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21日
附件
宁化县2023年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福建省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结果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实施主体名单 | 建设地点 | 验收结果 | 拟拨付资金 |
1 | 宁化县富达家庭农场 | 石壁镇 | 合格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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