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铜陵市义安区血防站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义安区血防站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HHP*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14日
采购日期: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义安区义安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义安区血防站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是对原有会议室进行翻新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鲁琼昊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安全B证编号:皖建安B(2023)*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地址: (略) 义安 (略) 2039号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灏湃 (略)
地址: (略) 铜官区奥莱国际广场7号楼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灏湃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铜官区奥莱国际广场7号楼7楼,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 (略) 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灏湃 (略)
2024年5月21日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略) 义安区血防站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AHHP*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5月14日
采购日期:2024年5月21日上午9:00
成交供应商名称:安徽 (略)
成交供应商联系地址: (略) 义安区义安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四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 (略) 义安区血防站会议室装修改造项目 施工范围:主要是对原有会议室进行翻新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载明内容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鲁琼昊 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编号:皖* 安全B证编号:皖建安B(2023)* |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地址: (略) 义安 (略) 2039号
联系方式:05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灏湃 (略)
地址: (略) 铜官区奥莱国际广场7号楼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洪工
电话:*
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公告期限: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不计当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灏湃 (略)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 (略) 铜官区奥莱国际广场7号楼7楼,电话:*,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无
特此公告。
采购人: (略) 义安区血吸虫病防治站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灏湃 (略)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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