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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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农村黑臭水体排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更新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24〕3号)要求,实验区联合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相 (略) 建成区及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截至2024年5月,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发现请及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举报,举报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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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生态环境厅关 (略) 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更新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闽环保土〔2024〕3号)要求,实验区联合各片区管理局、区直各相 (略) 建成区及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行政村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摸底排查工作。经排查,截至2024年5月,暂未发现农村黑臭水体。请广大群众监督,如有发现请及时向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举报,举报电话:0591-*。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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